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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首先从解构理论渊源入手,详细梳理了解构主义与西方影响较大理论思潮现象学、结构主义的关系。进而界定了解构概念及其实质,整个西方文化传统实质上受逻各斯中心主义的思维模式支配,这种思维模式设置了各种各样的二元对立,如主体与客体,言语与文字,必然与偶然,能指与所指,同一与差异,等等。但这些对立的双方不是平等的关系而是从属关系,第一项居支配地位和中心地位,第二项仅仅是对第一项的限制和否定。德里达的“解构”源于胡塞尔和海德格尔的“拆毁”概念,在继承和发展海德格尔的“拆毁”观念的基础上提出了自己的“解构”,德里达指出,“解构”就是消除和分解结构。即消解逻各斯心主义、语言中心主义、在场形而上学话语,而以思想和语言游戏对“中心化”的结构主义加以拆解。“解构”既是“破”又是“立”,既是“拆散”又是相对的“建设”。德里达看来,整个西方都是以逻各斯中心论为特征的“在场的形而上学”,“拼音书写的形而上学”,它扬语音而抑书写,尽管有许多差异,形而上学的历史不仅是从柏拉图到黑格尔(甚至包括莱布尼茨),而且超出这一明显限度,从前苏格拉底到海德格尔,都没有摆脱形而上学的窠臼。解构的实质就是对在场的形而上学的批判,对语音中心主义和逻各斯中心主义的批判。在文学与哲学的关系论述中,德里达一反文学优先论和哲学优先论等级论,明确提出:“诗歌、文学和哲学都基于同一种经验即普通的语言经验之上”,是人类的两种不同话语形式,是平行对等的。其次,就文学和哲学的关系看,二者不是一种一方排斥一方的对立关系,而是一种相互依赖、相互渗透、相辅相成的包容关系。任何一个话语、任何一种文本在运作时又无不围绕着一种主题。一种文学文本不例外自然也围绕着某个核心题目。所不同的是文学的叙述方式是具体形象的,它对文本的控制程度没有哲学那么高,所以它的逻辑统一性没有哲学那么明显,甚至有时作者所要表达的和作品形象所透露的明显不一致。但不管怎么样,“文学文本的内容之中总存在着哲学命题”,所以文学在根本上也无法摆脱哲学思辨。文学话语与哲学话语不可分,或者说就在哲学话语中。哲学话语中不无文学的叙述性和修辞性,文学中又不无哲理思辨性,所以“很明显,有时要区别哲学文本和诗歌的或文学的文本是非常困难的”。它们之间不仅是平行对等的,而且更是相互包容相互感染的。德里达的文学哲学关系“感染”论不仅在理论上突破了已有的哲学优先论和文学优先论,而且在实践上也为人们具体解读哲学、文学以至所有的话语文本启示了一条新路线。德里达根本上拆解了以柏拉图为代表的传统的真理模仿论系统,清除了那个统治了文学世界达几千年之久的所谓的终极存在真理,使文学真正摆脱了受奴役的境遇,同时还提出了一种全新的文学理论思想即文本模仿论思想。并且借用马拉美“处女膜”这一特殊术语,揭示出文学文本是内容和形式的合二为一,是新文本和旧文本的融合,是作者和读者的交会,它不是单纯划一的,而是复杂多元的。在古代人们将客观世界本身的属性及其一贯性(本质)看作是世界的本体,人的主观意识只是反映客观世界及其本质的外在工具。近代以来人们普遍意识到,事物的性质和状态不是由它本身的客观属性决定的而是由人的主观意识决定的。近现代的主观本体论者特别是存在主义者虽曾深刻意识到了人的主体精神的巨大能量,在启迪人们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方面具有积极意义,但由于其一味地强调“自我”、强调“孤独的个体”、强调个人意识和“自由”,而完全忽略了他人、群体和社会意识,因而极大地助长了个人主义和非理性主义倾向,引发了许多严重的社会问题。结构主义一反传统的以作品内容为本体、以作家的主观精神为动力的文学叙事观念,将研究重心完全放在了文学形式上,提出了以文学形式为本体、以文学结构法则为动力的新叙事理念,将人们的文学关注点从文学外部转向了文学本身,开创了文学批评和文学叙事理论研究的一个新时代,它打开了一条走向文学本身的新途径。但是人们单凭这些叙事学家们所提供的普适抽象的叙事模式和叙事方式是很难创作出某种具体感人的艺术作品的,即使创作出来,也难以避免千篇一律、千面一孔之痼疾,由于它只强调文学叙事的整体性、空间性特征而完全忽略了它的个别性、时间性因素,所以未能避免程式化、机械性之弊,德里达在深刻洞悉结构主义的这种整体性有余而个别性不足、共时性有余而历时性不足的基础上创立了一种既以形式为本又不乏具体性和动态开放性的,不抹杀文学主体之主导作用的新的叙事动力学说。补充和发展了结构主义的叙事学说,将西方的叙事学理论推向了一个崭新的阶段。西方20世纪后期的文学批评流派如耶鲁学派、女权主义、后殖民主义等虽然各自审视文学的角度不同,解读文学文本的方法各异,但都是以差异论观念和解构策略为基石,都把重心放在对传统的社会文化格局中一直处于受压制状态的边缘性的方面的深刻发掘上(如解构主义对文学话语文本中受逻辑性压制的修辞性的一面的发掘,女权主义对两性关系中一直受男性压制的女性的发掘,后殖民主义对民族文化领域里一直受西方压制的东方民族性的发掘等等)。随着解构理论在中国在介绍与传播,解构的方法与视角在中国文学创作与批评领域更多地得以运用,对中国传统的文学批评带来更多地影响与冲击。在文学领域,解构主义不仅彻底实现并完成了文学理论的语言转型,而且诚如有的学者所言,它还深刻地影响和重塑着文学评论的品格,并开拓了文学批评的一个全新的关于文学作品的阅读与阐释领域。解构主义是文学批评观念的一场变革。它消除了传统文学批评模式中如作者批评、文本批评或读者批评中所遗留下来的“中心论”思想,即以作者为中心的批评思想,以文本为中心的批评思想和以读者为中心的思想,消解了人们关于中心的习惯的思维模式。是对传统阅读理论的突破,解构主义影响了一系列有关文学和文学批评的概念,重新确认了文学批评的主题,为德里达本人的解构批评实践树立的样板。改变了文学批评的性质和目标,有其特定的理论意义。但是解构批评以过激的言词和调侃的态度,彻底否定秩序、体系、权威、中心,主张变化、消解、差异是一切,这是另一种意义上的语言暴政。德里达完全摒弃了学科界线,完全割弃了文学作品的结构性,将之看成是一个由各种话语碎片拼贴成的无序的拼盘,完全否认文学文本本身可能生成某种固定意义的做法显然有其局限和不妥之处。作为一种阅读和批评的模式。解构主义最大的局限看来在于它破坏有余,建构不足。解构批评不光强调意义的开放性,问题在于它实际上是从根本上否定了意义的明确性。真理和谎言是藉语言存在于社会之中,当语言的表情达意功能,即意义的构成基础被拆毁,却又未能令人信服地搭建起新的构架的时候,相对主义和各种印象式的误解便随之而来,实际评判变得可有可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