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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正意义的风险投资自其诞生以来已经经历了60多年,作为一种独特的投资方式,它在升级、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加速整个社会的经济效率,增加国家在世界经济中的竞争力等方面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为此各国政府投入大量的精力来发展本国的风险投资产业。按政府和市场在风险投资发展过程中的作用大小,可以把风险投资的发展模式分为政府主导型风险投资发展模式和市场主导型发展模式。我国风险投资业起步相对于西方发达国家来说比较晚,并且一直采取政府主导这种发展模式,虽然在近年来我国风险投资业取得了很好的成绩但是和发达国家的差距依旧很大。可见,今后采取何种发展模式以及如何改善我国风险投资发展的宏观经济环境以更好地促进我国风险投资业的健康发展,是我们亟待解决的问题。本文首先对风险投资的定义以及风险投资的特点进行了介绍,进而从西方经济学理论的角度阐述了政府介入风险投资业具有内在合理性。其次对于不同风险投资发展类型的国家的风险发展现状进行了一个详细的描述,从中总结出各国发展风险投资业的经验和教训,并且对于我国的风险投资业的发展进行了历史回顾,通过对于我国风险投资业的现状进行分析,结合国外的发展经验,提出了阻碍了我国风险投资业健康发展的几个原因,具体来说包括信息流通机制不够完善,各种资金比例不协调,风险投资退出路径缺失或者路径不够通畅,法律法规建设不能适应现实情况等等。最后,本人提出了我国应该在风险投资发展的初期采取政府主导型风险投资发展模式,在风险投资市场逐步成熟的现阶段有步骤地转型为市场主导模式这种方式,以及现阶段我国政府应当采取的一些措施,具体包括:在风险投资资金的来源上,逐步拓宽其他资金的来源渠道,降低政府的直接出资比例;推出国内的创业板市场:发展产权交易市场和三板市场;政府提供税收政策和金融政策上的支持,完善政府的扶植机制;创造良好的人才环境,鼓励培育和引进风险投资人才;成立权威的全国性风险投资中介服务机构。政府行为会对我国风险投资领域的变化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本文的写作目的在于研究我国政府在风险投资这一领域应当如何作为来完善我国的风险投资市场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