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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逻辑学发展的历史长河中,无论是中国的名辩学家还是西方的指称论者,对语言与实在的关系问题都给予了高度的重视,并且取得了丰硕的成果,积累了宝贵的经验。中国古代逻辑学在其产生、发展的过程中,贯彻始终的一个重要问题就是名实关系问题,而西方指称理论在西方逻辑史上也占有重要地位。中国名实论与西方指称理论既有相同之处,又存在许多差异。本文用比较的方法揭示两种理论的异同点。
中国古代名辩学家对名的本质的论述可归结为“以名举实”。西方指称论者指出“专名的指称就是这个名称所命名的对象本身。”本文第一部分从名的本质、名的形成、名与实的关系、名的属种关系四个方面探讨两种理论的相同之处,旨在说明中国名实论与西方指称理论在逻辑思维上具有相同的“质”。虽然两种理论具有相同的“质”,都认为名称是对客观事物的反映,但中国逻辑与西方逻辑产生的历史文化背景不同,目的、内容在许多方面存在差异,形成的逻辑传统和逻辑思想也不尽一样,二者是大逻辑概念下各具特色的两种逻辑理论,是两种文化需求下形成的两种逻辑理论。本文第二部分通过对中国名实论和西方指称理论分别加以论述,表明了两种理论存在的差异。此外,本文第三部分还从理论产生的政治文化背景、与自然科学的关系和中西哲人本身的主观因素三方面出发,探究两种理论产生差异的原因。
逻辑学具有全人类性,人类思维发展到一定阶段具有相同的等级。我们通过以上探究不难发现,西方的指称论者所提出的某些指称论思想,中国的名辩学家早在上千年前就已经提出了。因此,那些认为古代中国没有逻辑思想,或者古代中国人不用逻辑思维言说的观点是错误的。西方逻辑与中国古代逻辑,都既具有特殊性又具有普遍性,在各自特殊的体系中,包含着对全人类普适的真理。西方逻辑学的普遍性是无疑的,中国古代逻辑学的普遍性亦应是无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