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效婚姻与可撤销婚姻法律问题研究

来源 :四川大学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nikig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2001年4月28日修改的《婚姻法》增设了无效婚姻与可撤销婚姻制度。在此制度设立前后,西方国家出现了一些新的立法动向,并且我国的无效婚姻与可撤销婚姻制度在实施中也与其他一些法律发生了冲突,因此有必要对这一制度进行深入的研究和规范。本文试图在新的发展态势下研究这种制度在我国的发展方向;同时对如何解决我国目前存在的法律冲突进行探讨,并对如何完善我国的无效婚姻与可撤销婚姻制度提出若干立法建议。 第一部分是概述无效婚姻与可撤销婚姻制度的立法沿革。该制度早在罗马法时代就已具雏形,到了寺院法时期正式设立,资本主义法律时代则进一步发展,当前国外又出现了新的立法趋势:逐渐由重形式正义转向重实质正义,改法律严厉主义为法律温和主义,并且只要当事人同意,可以采用离婚以替代婚姻的无效。甚至有学者开始质疑他们是否还需要婚姻无效制度。 第二部分主要论述婚姻无效和可撤销的事由。在比较分析国外不同立法例的基础上,笔者根据我国《婚姻法》以及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结合我国目前存在的一些现实问题,对我国的婚姻无效和可撤销的事由进行了详尽的研究探讨。 第三部分是对我国目前争议较大的确认程序问题进行论述。在关于请求权人、请求权行使的期间方面,我国的相关法律尚有进一步完善的必要。在宣告机关方面,多数学者认为婚姻登记机关和人民法院均可担任,但笔者持不同观点,认为这与世界立法趋势不符,
其他文献
从2000年研究生毕业加入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资产)开始,不到20年光景,我经历了资产管理、保险和银行等多个金融行业的历练,从最初的纯财务技术岗位到曾经的保
食品夜市是改革开放的产物,随着经济的持续发展,食品夜市市场也越来越丰富,它不仅方便广大消费者,增加地方财政收入,同时也为农民进城经商或下岗职工再就业提供了机会,对社会稳定起
随着国与国之间的交流日益密切,幽默在人们的交流中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因此,对它的翻译研究也显得尤为必要。前人已经对其翻译做出一些研究,但是几乎没有一项研究能够提出一
ue*M#’#dkB4##8#”专利申请号:00109“7公开号:1278062申请日:00.06.23公开日:00.12.27申请人地址:(100084川C京市海淀区清华园申请人:清华大学发明人:隋森芳文摘:本发明属于生物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