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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余管理一直是国内外学者研究的热点,而高管人员的激励问题又是公司治理的核心问题之一。在世界金融危机的影响下和我国目前地区、行业收入差距不断拉大,分配格局失衡,高管人员的天价薪酬更是引起社会大众的高度关注。有效的的激励契约机制不仅能降低公司的委托一代理成本,还能充分发挥高管人员主动性、积极性,实现股东和高管人员利益的双赢,但是在实践中发现最优契约论并不能解释薪酬激励中的一些问题,即“薪酬之谜”,高管可能利用手中权力自定薪酬,从而使其通过盈余管理的手段谋取高额报酬的动机减弱。本文基于最优契约理论和高管权力理论研究我国上市公司高管薪酬与盈余管理之间关系,以及高管权力对两者关系的影响。鉴于SOX法案颁布后上市企业盈余管理方式的改变和我国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制度逐步的完善,本文对盈余管理从应计盈余和真实盈余两个方面进行衡量,以2007-2011年沪深A股上市公司的财务数据为研究对象,实证结果表明高管薪酬与应计盈余不显著相关,却与真实盈余呈显著负相关关系,说明当高管薪酬较低时,上市公司高管对会计利润的操纵更趋向于真实交易活动;本文用总经理与董事长两职合一、股权制衡度和董事会规模构建的综合指标作为高管权力的替代变量,运用回归模型分析高管权力对薪酬以及高管权力对薪酬诱发盈余管理的研究,发现高管的确有自定薪酬的现象,高管运用手中权力获得更多直接的寻租渠道,反而减少了其通过风险高的盈余操控手段获利的行为,这也从另一个侧面反映出高管薪酬激励机制的失灵。针对我国上市公司中高管权力对薪酬以及薪酬诱发盈余管理的影响提出建设性意见,从优化高管薪酬结构、改善企业业绩评价标准和加强公司内外部治理方面入手,规避高管利用自身权力进行寻租行为,使薪酬激励机制发挥更好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