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权属:国家建构与地方性建构——论集体产权在乡土社会中的实践

来源 :华中科技大学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yyp0000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本文围绕王村土地配置方式来回应土地权属的建构并非国家制度单方面的安排,更与地方经济、文化和习俗结合在一起。同时农民对土地政策不是一个被动的接受者,更是一个利用、“改造”的建构者,所以地权呈现出国家与地方的相互建构的特点。另外,从承包权的“15年”、“30年”到“长久不变”,直至“物权化”的制度变革,集体所有制在实践中不断受到挑战的同时,也表明了村社权向个人权利的转化,农民的土地认知也在发生变化。   本文大致以时间为序展开,笔者首先呈现了在“确权确地”以前,王村的土地配置情况,借以展示土地集体所有制的原貌。但是随着税费改革的启动,土地市场行情发生的逆转,原有抛荒、代耕问题而导致的土地纠纷层出不穷,鉴于此,湖北省政府出台了《关于完善农村二轮延包若干意见》的通知。此通知的下发并没有完全与地方发生对接,“一刀切”的制度安排与农户的地方性土地认知方式发生了较大的冲突,农户与农户之间、农户与村干部之间展开了对地权的争夺,从而呈现出地权建构的地方性特征。“确权”之后的土地实践,表现出了地方的“变通”。嵌入在治理基础上的土地制度,在国家“还权于民”的过程中,基层对土地的权利不断压缩,而治理缺失导致了王村大量的搭地卖房和违规建房现象。此外,集体资产进入市场化改革之后,也面临着农户对集体所有制想象的破碎。   这些现象的铺陈乃当下土地制度在村庄中的微观呈现,它的意义不在于回答土地制度的改革走向问题,而是通过农民现有的土地认知方式来看土地权属构建方式乃国家和地方性的相互融合,同时这也应当是以后土地制度变革中应该考量的重要因素。  
其他文献
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要“尊重和保障人权,依法保证全体社会成员平等参与、平等发展的权利”以“努力形成社会和谐人人有责、和谐社会人人共享的生动局面”,并把残疾人问题作为改
本文以社会交换理论为基础,借鉴Molm对有关信任问题的经典理论命题——信任在互惠型交换中比在协商型交换中更容易产生——的检验研究,通过实验法探讨在中国独特的社会文化背景
本研究利用访谈法、文献法等方法所获得的资料,对山东省X村“空巢家庭”养老的基本状况进行了描述,并试图为X村以及X村所在地区“空巢家庭”养老策略的提出作出自己的探索。研
学位
“山寨”文化是兴盛于2008年至今的一种流行文化,它以极其迅速的方式席卷了整个中国,影响极大。“山寨”春晚是“山寨”文化的典型代表。与其他流行文化所不同的是,这种流行
以硼酸和氢氧化钙为原料,在常温常压下合成六水偏硼酸钙,对合成产物进行了化学成分、X射线衍射分析表征,结果表明产物为单一物相的六水偏硼酸钙(CaO·B2O3·6H2O).在140℃下
闲暇作为人类生活的重要部分之一,它不仅显示了个人生活质量的高低,同时也是衡量社会发展的一个重要标志。伴随着经济社会发展以及城市化的不断推进,失地农民数量越来越大。大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