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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子玉(1520-1589),原名瑗,字子玉。后以字行,又字瑞毅,号茗山,别号大鄣山人。休宁(今安徽省休宁县)人,贡生,官至应天府训导。幼时孤,家贫,好学。童年参加乡试,年十七即主师席,以古文辞为缙绅称重,监司守令皆折节赞许。后应聘修纂,有《白岳志》、《郡志》、《金陵人物志》等书。都邑各祠记谱牒多由其执笔,自著《瑞谷诗文》二集、《吴氏家记》数百卷。晚年以贡授应天训导,荐入史馆,后卒于官。著有《大鄣山人集》五十三卷。本文主要是从生平交游著述考述、碑传文范例分析、写作特点和艺术特色以及地域文化价值四个方面来对吴子玉所撰的碑传文进行研究。本文具体可以分为以下几个部分:绪论部分简要介绍了本论文的选题目的与缘起、研究状况和研究价值意义等,并以此阐述本论文的创新点,从而进一步明确本文的研究思路与方法。第一章主要考述吴子玉的生平、交游和著述情况。生平考论部分着重考证吴子玉的卒年分歧,以《休宁县志》、《明人传记资料索引》、《列朝诗集小传》、《休宁茗州吴氏家记》以及《中国善本书提要补编》等资料作辨伪和考证;其次列出交游简表以待查阅;最后对吴子玉的著作进行研究,重点介绍《大鄣山人集》的创作和版本情况。第二章是对吴子玉笔下的碑传文进行范例分析。本章是论文的重点,在点校《大鄣山人集》中碑传原文的基础上,从写作对象的角度讲吴子玉所撰写的碑传文分为知识分子类、中小商人类和其他类别三个大方面进行分析。其中小知识分子类又细分为执意仕进和退隐山林两个小类进行分析;商人则分为义商、儒商两个小类进行研究;其他类别包括宦迹、节妇烈女贞贤、杂家三个小类。以个案分析的形式力图还原出一个个生动活泼的地域人物形象,从中发现其创作特点。第三章是对其碑传文的地域文化价值和艺术特色的研究。分别从徽州宗族制度、徽商与贾儒关系、徽商与倭寇以及碑传文写作的艺术特色四个方面进行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