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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下半叶以来,伴随着世界范围内声势浩大的行政改革浪潮,公共部门民营化异军突起。当前,这股民营化浪潮已波及并影响到我国公共事业的改革,成为推进我国公共事业改革的一条重要路径。在我国市场经济改革的大潮中,公用事业由于其自身具有的自然垄断、公益性特征,改革步伐较小,长期以来由政府组建企业经营。行政垄断的存在阻碍了民营资本的进入,竞争机制严重不足。为减轻政府的财政负担,提供更高质量的产品与服务,近年来,我国政府出台了一些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公用事业建设运营的政策,对公用事业进行了一系列的民营化改革的实践探索。
本文对公用事业和民营化的基本概念进行界定,从公共选择理论、委托、代理人理论和新公共管理理论说明公共事业民营化的理论基础,分析了公用事业民营化的背景,考察了民营化的几种常见模式并且比较了它们之间的优缺点,先从公用事业在传统模式下政府的责任入手,提出在民营化过程中政府应该承担的责任。分析了我国公共事业民营化的必要性,并进一步指出了民营化过程中需要加以注意的问题。将理论与实证分析相结合,从理论和实践两方面对公用事业民营化改革进行探讨,借鉴发达国家民营化的成功经验与转轨中国家的失败教训,分析了我国民营化改革的制度安排和实现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