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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9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提出要用3至5年时间基本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客观上要求全面开展财政绩效评价。作为全国首个为残疾人特设的商业保险,残疾人意外伤害保险由政府买单、为残疾人投保,从商业途径为残疾人构建起综合人身保险保障补充机制。自2009年9月起,广州市展开残疾人意外伤害保险试点工作,至今已有十个年头,其绩效到底如何,值得我们深入探究。本研究深入学习相关文献资料,论述绩效评价的理论基础和残疾人商业保险研究现状。以广州市残疾人意外伤害保险项目为研究主体,依据选择绩效评价指标的原则,采用德尔菲法及赋权法,构建起一套以项目投入、项目管理、项目产出及项目效果为一级指标的绩效指标评价体系。并运用问卷调查法和访谈法,对广州市残疾人意外伤害保险制度的实施绩效展开实证研究,综合评价广州市残疾人意外伤害保险项目的实施绩效。通过绩效评价得出,广州市残疾人意外伤害保险项目整体绩效尚可,但存在以下问题:保险资金供应不足、缺乏法律法规保障、管理机制不健全、保险产品缺乏针对性等问题,残疾人对该保险制度的认知度及满意度不高。为此,需要从拓宽资金渠道、健全管理机制、升级保险产品、提高管理服务等方面,不断完善现有的残疾人意外伤害保险制度,以满足残疾人不断增长的社会保障需求。本研究的创新点主要表现为以下三方面:构建了一个比较科学完整的残疾人意外伤害保险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运用实地调研数据对广州市残疾人意外伤害保险项目进行绩效评价,并就分析结果给出具有可操作性的优化项目绩效的对策。但由于现有文献研究缺乏对残疾人意外伤害保险项目的系统分析,可借鉴资料有限,本研究构建的绩效指标不够全面性,而且本研究没对其他地区的残疾人意外伤害保险项目实施绩效进行相应的考察,因而缺少地区间的横向比较,因此研究结论尚有继续深入的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