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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些年来国内外出现了许多食品安全问题,各国也在积极针对这些问题来建立适合本国的食品安全体系,而食品安全技术法规与标准体系则是食品安全体系的基础部分,在国内一般称该体系为食品安全标准体系。用词不同主要是因为国与国之间文件本身的形式和发布的途径不同。欧盟的技术法规既有强制性的也有推荐性的,标准则一般是推荐性的。而在我国标准则分为强制性的和推荐性的。 1999年的欧洲二噁英事件和疯牛病事件的爆发促使了欧盟新的食品安全立法。2000年欧盟《食品安全白皮书》的颁布,确立了“从农场到餐桌”的立法行动战略。2002年,欧洲议会和理事会EC/178/2002条例的颁布更加快了欧盟食品安全法规体系的建设。几年来,欧盟已先后出台了几十项新法规。这些法律、法规涵盖了大部分食品种类,为食品安全制定了十分具体的标准和监管程序。新的技术法规和标准和原有的法规逐渐形成了有机的整体,成为欧盟食品安全体系运作的基础。 本文就从欧盟食品安全技术法规体系和标准体系的产生和发展的历史根源开始研究,抓住其食品安全法规体系的发展转折点,着重介绍其食品安全技术法规与标准体系的构成,并对其进行评述,提出我国可以借鉴之处。 本文第1章介绍了欧盟食品安全技术法规体系产生和发展的概况。首先就欧盟食品安全技术法规产生和发展的各个阶段做了深入性研究,同时将食品安全技术法规与标准之间相互关系做了阐述,研究了欧盟的食品安全立法模式,提出了研究欧盟食品安全技术法规与标准体系的框架。 在建立整个欧盟内部市场的进程中,有关食品方面的技术法规主要采取了“横向立法”和“纵向立法”。欧盟食品安全法规体系的产生和发展可以概括为三个阶段。从其食品安全技术法规发展的阶段可以看出其主要的变化:食品安全立法从以横向立法与纵向立法共重,到以横向立法为主;从食品法规体系到新的食品安全法规体系。 欧洲议会、欧盟理事会和欧盟委员会颁布食品安全技术法规,标准则有欧洲标准化委员会(CEN)颁布。现在欧盟和欧洲标准化委员会关系越发密切。本文研究的欧盟食品安全技术法规与标准体系框架就是由有两部分组成,一是欧盟发布的条例、指令、决议等组成的食品安全法规体系,一是欧盟委托欧洲标准化委员会制定的食品标准而形成的欧盟食品安全标准体系。 本文第2章着重介绍了欧盟食品安全技术法规体系框架。在这章首先提出了确定欧盟食品安全技术法规体系的研究框架的主要因素。根据这些因素,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介绍其整个体系:欧盟食品安全技术法规体系的指导性法规、有关食品标签、食品营养、食品中化学品安全、食品的生物安全、有关生物技术食品与新资源食品、食品控制技术等方面的技术法规。本章详尽介绍并分析了欧盟近年来发布的有关食品安全的技术法规,这些技术法规基本反应了欧盟目前在食品安全技术法规体系建设上的成果及发展趋势。 有关欧盟食品安全技术法规体系指导性法规。指导性法规主要为欧盟委员会的《食品安全白皮书》和欧洲议会、欧盟理事会的EC/178/2002条例。《食品安全白皮书》是欧盟新食品法规的蓝本,它的使命是使法规成为一系列连续、透明的规则,加强对食物从“农场到餐桌”的监管。EC/178/2002条例提出了一般性食品法规的框架,以确保食品法律制定的连贯性。 有关食品标签技术性法规。有关食品标签的框架性指令为2000/13/EC指令,欧盟根据此指令制定了一系列标签标准,主要有有关价格标识的食品标签、营养标签、转基因食品的标签、牛肉标签、有关奎宁和咖啡因的食品标签等。 有关食品营养技术性法规。欧盟近年来主要着重制定和修订了以下方面的法规:天然矿泉水、食品补充剂等一般营养用途食品和特殊营养用途食品法规。 有关食品中化学物质安全的技术性法规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阐述:食品添加剂、食品调味剂、食品污染物、兽医产品残留、与食品接触的材料、肉类中的激素和食品的化学安全性欺骗行为的立法等。 有关食品中生物安全的技术性法规。本文着重介绍了涉及到生物的食品卫生法规、动物副产品、微生物学标准、人畜共患病和食源性疾病、疯牛病/羊搔痒症、食品辐照等方面的技术法规。 同时,本文还着重介绍了有关生物技术食品与新资源食品技术性法规,有关食品控制的技术性法规,以及有关饲料和动物福利方面的技术法规等。 本文第3章着重介绍了欧盟食品安全标准体系框架。本章分析了欧洲食品标准产生的原因、标准的制定机构等,在此基础上着重分析了欧洲食品安全标准框架。CEN已经发布了300多个食品标准,主要用于取样和分析方法,这些标准由7个技术委员会制定:TC174、TC194、TC275、TC302、TC307、TC327、TC338等。 本文第4章主要是对欧盟食品安全技术法规和标准体系做了评析。主要做了五个方面的分析。 第一,评析了欧盟食品安全技术法规与标准体系总体性指导原则。指导原则主要有:注重风险分析、透明度原则、预防性原则、可追溯性、注重利用法规建立预警机制等。 第二,对欧盟建立的食品安全技术法规体系建设成效做了分析。 第三,就欧盟食品安全技术性法规与技术性贸易壁垒做了分析。 第四,对今后欧盟食品安全技术法规与标准体系建设重点做了展望。 第五,分析了欧盟食品安全技术法规与标准体系对我国的启示。首先要从建立和完善我国食品安全体系的角度学习欧盟经验,从欧盟的经验可以学习到要加强国家机构的协作,协调我国现行食品安全标准体系存在的问题;可以借鉴欧盟的“从农场到餐桌”的食品安全标准系统,全面加强我国食品安全标准体系建设;加强由食品安全标准促进的相关食品安全控制措施的建设;广泛与国外发达国家和国际组织展开合作;加强标准化人才建设等。其次是要从进出口的角度积极应对由欧盟食品安全技术法规和标准引起的技术性壁垒。我国在这方面已经做出了一些努力,但是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对此我国要应尽快建立食品安全技术法规通报预警系统;针对进出口主要食品种类,开展相应技术环节的应对措施;积极开展对欧盟的谈判,应对其食品技术壁垒;增加投入,积极关注和跟踪国际标准化发展的最新动向,尽可能积极参加国际标准的制定等。 本文研究内容是由中国标准化研究院食品与农业标准化研究所主持的科技部“十五”重大科技专项“食品安全关键技术”专项中的课题11《主要食品安全标准基础研究及技术措施》(课题号:2001BA804A32)的部分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