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翻译研究的根本的问题之一是如何描述和解释译者在翻译过程中所扮演的角色。西方传统翻译理论侧重以语言学为基础强调“原文中心”,中国的翻译实践历来也同样以“忠实”作为翻译批评的基本标准,因此译者的身份地位被定义为“仆人”,“隐形透明人”。随着翻译研究的“文化转向”,译者文化身份在“译语文化中心论”中得到了应有的显形。“翻译从来就不是透明的”,译者有“目的”地对原文进行“改写”、“操纵”,在译文中彰显出其主体性。本文针对我国目前翻译主体研究的现状,从哲学层面上分析了主体性的概念及内涵,即主观能动性、目的性和受动性辨证统一与主体性中。并提出主体间性的概念,即原作者、译者和读者处于平等交流的关系。重点以现代阐释学与接受美学为视野,探讨了译者的主观能动性在英译唐诗的具体翻译中的表现。唐诗语言呈现出独特的“意合”特征,对意境创造的美感意识往往重于对意义和逻辑关系的考虑,所以英译唐诗最能明显体现出译者的主体性。作为翻译主体的译者在翻译过程中表现出三种文学身份的能力,即读者、阐释者和作者。作为读者、阐释者,译者带有个体主体的性质。每个人的“期待视野”即审美观、历史背景、文化传统、教育程度与生活经历等均不相同,他们有各自的“先结构”,“先见”。所以,不同的译者对同一首诗中的“未定点”、“空白点”具体化不同,因而产生不同的译本。由于不同的翻译目的和意图,作为译作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