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倾销作为一种竞争的手段自重商主义时代以来已有数百年历史,通过向进口国以低于正常价值的出口价格输送产品,迅速而大量地占领进口国市场,是倾销存在的主要目的。按照经济学的标准:经济活动应当按照是否有利于自由贸易和市场竞争来评判,倾销的存在有其合理性。然而涉及到进口产品“差价销售”往往面临各进口国反倾销法的威胁。而且在许多情况下,各国反倾销法的滥用扭曲了竞争关系,把许多外国物美价廉的具有竞争优势的产品挡在门外。近年来,倾销与反倾销手段使用的范围日趋广泛,频率越来越高,各国倾销与反倾销的矛盾不断激化,相关争端不断涌现,引起了人们的关注。 世贸组织为成员解决争端提供了场所,《反倾销协议》和《关于争端解决规则与程序的谅解》以及相关机构为反倾销争端的有效解决提供了保障。随着WTO争端解决机制的不断完善,提交给争端解决机构的反倾销诉讼案件越来越多,WTO一百多个成员国在WTO提供的协议框架下据理力争,维护本国的贸易利益。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对外贸易取得了引人瞩目的成就,进出口总额在相对短的时间内有了巨大的增长。同时我国产品在国外被诉倾销的案件也日益增多,起诉日益频繁,范围不断扩大,倾销幅度不断上升。截至2003年10月3日,全球发起反倾销案件中共有492起针对中国产品。很多中国拳头产品在遭受反倾销后,被完全逐出进口国市场。反倾销已经成为中国扩大出口的重要障碍。在这样的背景下研究WTO如何解决成员国的反倾销争端就十分必要。 本文共分为三个部分: 第一部分是WTO反倾销争端解决机制概述。主要从两个方面来叙述:首先解释WTO解决反倾销争端所依据的法律实体《反倾销协议》的有关知识,介绍了反倾销规则的形成及《反倾销协议》的主要内容;其次介绍了WTO反倾销争端解决所依据的程序规定《关于争端解决规则与程序的谅解》的知识,主要从其产生、发展的过程及其内容两个方面加以阐释。 第二部分是以WTO解决反倾销争端的程序为纲,用大量的案例说明WTO争端解决机构在处理反倾销争端时遇到的主要问题及其处理方法,从而给我们国家应诉反倾销争端的实践提供了宝贵经验。 第三部分指出我国在反倾销领域存在的问题,并根据第二部分对专家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