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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国内大规模的建设及生活水平的迅速提高,人们对空间效果提出了越来越高的要求。光环境设计既可以赋予建筑空间灵魂和生命,也可以成为空间的败笔与祸源。当前建筑空间与室内设计实践中存在两种误区,一是设计者只注重构成空间之实体要素的设计,而把光仅仅作为点缀或装饰,使光的设计成为实体形式设计的延伸和附属;二是对于光环境设计所关注的多集中于照度计算和能源效率等技术层面,而没有体现光作为构成空间之重要要素的主动性。这就造成室内设计中普遍存在着光与空间设计相脱节的现象。本论文首先通过休闲娱乐空间舞台灯光的设计必须以人为本作为出发点,探讨了舞台灯光的设计不但要考虑舞台剧情的氛围营造,还要兼顾舞台灯光的艺术性创造以及考虑观众的精神审美需求。其次,通过对光环境设计的探讨,总结出当今休闲娱乐空间光环境的设计不是以灯光照明为重点,而是利用灯光营造一种愉悦的氛围,从而使消费者在其中能够真正体会到愉悦、轻松的感受。通过对休闲娱乐空间舞台光环境的综合分析,总结出现代休闲娱乐空间光环境的人性化设计必须综合考虑空间的使用性质、灯光的照度、受众的消费心理、精神需求以及灯光的艺术性渲染所独具的视觉感召力。从而为我国现代休闲娱乐空间光环境的人性化设计提供有益的指导和借鉴。休闲娱乐空间室内光环境的人性化设计是本论文的研究内容,通过分析技术美学与艺术表现的人性化因素,归纳出舞台光环境人性化设计遵循如下规律:(1)在技术人性化方面,主要是计算机技术对灯光设计的推动作用,使舞台灯光能够发挥强大的功能和展现独特的艺术魅力。(2)分析了光色对人的心理的影响和光的空间构成,并从舞台灯光设计美学的运用和艺术的演绎手法方面探讨了舞台灯光在艺术人性化方面的具体表现。(3)通过舞台灯光设计实例,指出了具体演出舞台灯光的人性化设计应综合分析设计背景、场地条件、设备配置、功能要求等因素,而舞台灯光设计须考虑演出性质和节目形式、内容等方面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