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天津市是我国直辖市之一,是工商业发达的港口城市和环渤海地区的经济中心,从上世纪七十年代沉降灾害开始受到重视。根据水准点历史资料,地面沉降现象是从1923 年开始的,当时沉降还处于初期阶段,最初沉降量很小仅几个毫米,之后沉降速率增加沉降越来越严重,直到 1986 年采取“控沉措施”,地面沉降才得到缓解,天津沉降过程划分为四个发展阶段:1923—1957 年初期阶段;1958—1966 年沉降中心初步形成阶段;1966—1985 年地面沉降急剧持续发展阶段;1986 年至今,沉降全面治理阶段。目前,宝坻城关以南的广大平原区均有不同程度的地面沉降,面积达 8000 余 km2,南部和滨海地区尤为明显。形成了市区、塘沽区、汉沽区、大港区及海河下游工业区五个老沉降中心。天津市地面沉降的发展历史与地下水开采基本上一致,地下水过量开采是造成地面沉降的主要原因。由于地下水超采,水位下降,孔隙水压力减小,有效应力增加,土层开始压缩,产生沉降,是天津市地面沉降产生的主要机理,再加上天津特殊的地质环境,第四系地层多为粘性土层,产生的为非弹性压缩(永久性压缩),所以即使水位恢复上升,地面也没有反弹的可能。根据已有的 1986—2001 年大地水准测量数据,预测了 2001—2010 年沉降量,发现累计沉降量还是比较大,并且形成了新的沉降中心,但沉降速率有所减慢,地面沉降总的趋势是减缓。地面沉降已成为天津市的主要地质灾害,在某种程度上已制约着城市的持续发展,给整个城市建设带来严重影响。所以必须采取有效的防治措施,来减缓沉降速度,达到最终控制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