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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目前环境问题严重,环境民事纠纷复杂多样,如何快捷的解决环境民事纠纷是值得我们深刻探讨的。在环境民事纠纷的解决方面,我国的法规和政策略显力不从心,我国目前尚未有一部专门的法律用于解决环境民事纠纷,实践中大都采用诉讼和调解的方式解决。环境诉讼虽然在《民事诉讼法》中有所规定,但其成本较高,效率低下。调解主要是分散规定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仲裁调解制度中,虽然非诉调解因其灵活、快捷的特点而在环境民事纠纷的解决中更具优势,但法规不够完善,实际运作效果不佳。文章主要对我国的环境民事纠纷非诉调解机制进行研究,并参照美国、日本、韩国等国家的实践经验提出了几点对策。从法律的角度来看,若要从根本上完善这一制度则需要进行专门的环境民事纠纷非诉调解立法,通过法律完善其运作程序和组织体系。另外,任何制度即使设计的再好,如果缺乏与其他制度的协作也难以发挥其功效,因而有必要构建一种多元化的环境民事纠纷解决机制。文章的写作目的是要结合中国的国情,通过对现今非诉调解机制的研究探索出一种中国特色的环境民事纠纷解决机制,希望该研究能够为我国环境民事纠纷的解决献出绵薄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