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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以来,“经济责任”被视为企业的唯一责任,同时环境污染、食品安全、汽车召回等社会问题频繁出现,社会公众要求企业全面承担社会责任的呼声越来越高。企业是否应该承担社会责任?承担社会责任如何影响企业经营效率?承担不同类型社会责任对企业经营效率的影响是否存在差异?在公有制经济为主体的市场经济体制和一股独大现象普遍存在的公司治理背景下,在不同产权性质和不同股权结构下,承担社会责任对企业经营效率的影响是否会发生变化?关于承担社会责任对企业经营效率的影响,现有文献多从线性模型的角度进行实证研究,分析承担社会责任对企业的会计或市场价值指标的影响,所获得的研究结论并不一致。本文以沪深两市A股上市公司为研究对象,以2009-2014年为研究区间,以国泰安上市公司研究系列数据库和手工采集整理的途径获取研究所用财务数据和社会责任数据,基于利益相关者理论构建对股东、员工、政府、消费者、环境和社会公益六类利益相关者的社会责任评价体系,选用基于松弛变量的超效率模型全面评价企业的经营效率水平,运用可行广义最小二乘法和工具变量法,研究多维视角下企业承担社会责任对经营效率的影响差异。实证研究发现:(1)就整体而言,企业承担社会责任对经营效率的影响为非线性,表现为U型曲线;(2)就不同利益相关者而言,企业承担的各类社会责任对经营效率的影响不尽相同,对于股东、员工、消费者和环境这四类利益相关者,企业承担社会责任对经营效率的影响曲线均表现为U型,对于政府,企业承担社会责任越多,企业的经营效率会越高,对于社会公益,企业承担此类社会责任并不显著影响经营效率;(3)相较于非国有企业,承担社会责任对国有性质企业的影响更大;(4)相较于分散持股的企业,承担社会责任对一股独大的企业经营效率的影响更大。本文研究表明,企业不能将社会责任视为政策负担或舆论压力,简单否定其积极作用,而应坚持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努力度过承担社会责任对经营效率影响的“底部陷阱区”,并积极改善公司治理状况,提升经营效率。政府应加大企业社会责任宣传教育力度,提出多种激励措施促进企业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引领新常态、混合所有制改革与企业社会责任建设齐头并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