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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03年以来,征收拆迁就是中国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因为它确实影响着成千上万的普通百姓的利益。如果他们的宪法和法律权利在改革发展的过程中得不到切实保障,就可能产生意想不到的矛盾甚至悲剧。改革本来是为了改善老百姓生存状况,同时也至少使“一部分人先富起来”,但如果改革的利益和成本分配过于不均,政府又不能提供有效解决利益纠纷并维护社会公正的机制,势必导致老百姓对改革的正当性失去信心,甚至对自己的前途感到绝望。①随着《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实施,又进一步引发了社会对被拆迁人权利保护的思考:如何分配政府、开发商和拆迁户之间的权利和义务?现行法律能否对解决拆迁争议有实质性的帮助?是否能够保证拆迁户获得公正的补偿?如果开发商拆迁邻居的住户而影响了“钉子户”的安全或利益,例如盲流入住或财物被小偷盗窃,应该由谁对此承担责任?如何在拆迁过程中保证不同方面的权利和义务获得实施?因此,为了缓解征收拆迁各方主体之间的矛盾,解决由此引发的纠纷,我们应该从更广泛、更深入的层面出发来研究这一问题。征收拆迁的核心问题就是“公共利益”和“公正补偿”,而程序正义就是实现这些目标的根本保障。和有些法律规则不同,正当程序并非具有固定内涵的技术概念,它和时间、地点与场合有关。正当程序是可变的,并要求符合特定情形的程序保护。因此,要决定在此提供的行政程序是否充分合法,就要分析受到影响的各方主体,一般需要考虑三个不同因素:一是受到政府行动影响的私人利益;二是现有程序错误地剥夺的利益的风险以及可能带来的价值;三是政府利益,包括涉及的职能以及征收拆迁将导致的财政和行政负担。本文除引言和结论外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从分析国有土地上被拆迁人权利保护涉及的各方主体的角度出发,对地方政府、开发商、被拆迁人和媒体进行了客观描述,分析了各自在征收拆迁中的角色,厘清了相互之间关系并且深入剖析了各自的利益渊源。第二部分分析国有土地上被拆迁人权利保护的主要问题,如法律规范不健全、补偿不合理、强制拆迁设计不合理和救济不畅通等。最后分析了被拆迁人权利保护问题的成因,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立法存在缺陷、政府职能错位、公民参与缺失和司法救济失控。第三部分概括阐述行政征收的一般理论,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提出国有土地上被拆迁人权利保护的立法价值重构。行政征收的概念是征收拆迁制度的基点,是分析被拆迁人权利保护制度的起点。因此笔者首先对征收拆迁的概念和特征,以及土地和房屋征收的一般理论进行了概述。其次分析了行政征收的基本原则,这为后文制度原则的完善提供了理论基础。再次,论证了国有土地上被拆迁人权利保护这一具体问题,提出立法价值重构。认为应该坚持在市场主导下的公平优先兼顾效率的原则,并且动态地把握征收拆迁的利益性质,完善利益衡量机制,以期真正实现对被拆迁人权利的保护。第四部分阐述国有土地上被拆迁人权利保护的制度完善。本文从立法指导思想定位开始,论述了权利必须得到切实尊重和权力必须得到合理制约的观点,然后对立法应遵循的法治平衡原则、程序正当原则和公民参与原则分别进行了论证。最后提出了具体制度完善建议,认为依法完善土地立法、正确高效的执法和及时有效的司法救济是相关具体法律制度完善的重点内容,以期对增强国有土地上被拆迁人权利法律保护的完善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