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投资协定中环境保护标准认定问题研究

来源 :西南财经大学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luye063006300630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国际投资协定中环境保护标准与环境保护紧密相连,为了提高环境保护水平,完善环境保护标准十分紧急且重要。实践中,国际投资协定中的环境保护条款因为自身法律约束力不强、环境保护和投资保护之间存在冲突等原因,导致环境保护条款未能发挥应有的法律约束力,且实践中出现了多种环境保护标准。为了保护东道国的环境利益,同时吸引更多投资者,促进国际投资发展,探讨出一个普遍适用的环境保护标准至关重要,统一环境保护标准对提升环境保护条款的法律约束力、统一仲裁庭裁判尺度以及完善投资保护协定具有促进意义,同时能够加大环境保护条款的执行力度,提升国家的法治水平。本文从国际投资协定中环境保护标准的基本理论概述出发,论述了环境保护标准和环境保护条款的内涵、特点以及二者相互的关系,第二部分对国际投资协定中现有的环境保护标准进行了比较研究,分析了双边投资协定、多边投资协定、实践案例中的环境保护标准。第三部分分析了当前标准存在标准多样化、仲裁庭自由裁量权过大、环境保护条款规定抽象、“投资保护”条款对“环境保护”条款的限制等主要问题,并解释了其中可能存在的原因,如立法水平有限、国内利益保护与投资利益保护之间存在冲突、生态环境具有复杂性。第四部分本文进而提出了环境保护标准的综合认定方法,不同于以往的环境保护标准,已有的环境保护标准往往仅从单一角度去考虑是否符合环境保护条件,缺乏一定的整体思维。该标准不仅适用于国家制定国内环境保护标准的情形,也适用于仲裁庭在裁判东道国环保管制措施是否符合环境保护标准的情形。简单来说,仲裁庭在判断投资者行为对东道国环境造成的损害严重程度时不能偏袒境外投资者一方,歧视东道国的环境利益。另一方面,仲裁庭在判断东道国对境外投资者所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是否超过必要限度时不能偏袒东道国一方,忽略境外投资者的利益。该标准旨在帮助仲裁庭建立一个统一的裁量尺度,以及一个不因缔约国国情不同、投资协定中环境保条款内容不同而改变的环境保护标准,维护仲裁庭裁决的公平性、可预测性、稳定性。本文最后根据本国的国情,分析了综合认定环境保护标准对我国可能产生的价值与意义,包括国际层面上完善国际投资协定,维护我国环境利益;国内层面上,优化国内环境立法水平,完善国内环境保护的法治体系。本文的创新之处在于尽量从整体角度来审视认定环境保护标准的各种因素,不再只考虑单一方面,并且尽量量化环境保护标准的各个方面,方便统一仲裁庭裁判尺度。除此以外,本文结合中国国情,分析了综合认定环境保护标准对我国可能产生的价值和意义,主要是国际和国内两个方面。本文采用了案例分析法,以往学者对环境保护标准的关注于是环境偏向型还是投资偏向型,本文则从环境保护标准的认定角度出发,以期完善国际投资协定中的环境保护条款,进而在促进国际投资发展的同时,保护国家环境利益。
其他文献
学位
教育对经济的增长无论在直接贡献上还是间接贡献上都发挥着巨大作用,随着经济的发展,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社会对高学历从业人员的需求与日俱增,高等教育对经济的发展越来越重要。通过文献检索,国内关于高等教育对经济增长贡献的研究成果已有不少,但是关于河南省高等教育与经济增长的相关研究寥寥无几。本研究根据河南高等教育发展与经济发展的相关数据,选取2002年到2017年的区间段,分析河南省高等教育与经济增长的关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十一次会议中首度提出了“供给侧改革”问题。自此,供给侧改革成为我国经济发展的核心内容。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题中要义就是积极稳妥的化解过剩产能,为的就是将自然资源、社会资源从产能过剩、增值空间有限的行业中释放出来,理顺供给端,提高有效供给并创造新的社会生产力。“僵尸企业”就是这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中之重。由于其占据了大比重的自然发展资源,尤其是土地、资金等,却不为经济
学位
学位
学位
学位
自2014年起,在互联网社交平台中逐渐诞生并发展出一种新型商业模式——“微商”。微商经营依赖社交平台的超级用户粘性,目前拥有广泛的经营范围,其中包括国家民生的核心产业:食品。随着移动互联网社交应用的普及,微商经营所占网络食品市场份额呈增长之势,微信、微博、QQ等网络社交平台成为第四类新型网络食品交易依托平台。但同时微商网络食品安全治理的问题逐渐显露,目前网络食品安全治理中缺少微商网络食品安全的管理
实体经济和金融相辅相成,产品市场和股票市场之间也具有潜在的联系。随着公司金融理论和产业组织理论相结合,大量学者开始从产品市场竞争角度研究股票市场问题。本文从产品市场竞争角度研究股票特质波动率问题,并从信息透明度视角考察产品市场竞争影响股票特质波动率的具体作用机制。本文选取2010-2020年沪深A股上市公司作为总研究样本,分别采用个股勒纳指数和行业勒纳指数两种方式度量产品市场竞争,采用个股周回报率
关于民事诉讼牵连管辖,虽然在管辖制度立法上无明文规定,但其具有存在的现实需要。牵连管辖消除了法院对部分诉的合并情形的管辖权障碍,为法院提供管辖权依据,有利于管辖制度与诉的合并制度的有效衔接。除此之外,还具有避免冲突裁判,节约司法资源等价值。由于在规范层面处于缺位状态,牵连管辖只能从与其联系密切的诉的合并规定中推导出相关的适用规则。同时,由于缺乏明确统一的规则体系,牵连管辖的适用存在一定问题。通过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