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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能源在空间地理分布上的差异是能源空间配置的主要原因。能源的稀缺性和功能的不可能替代性迫使人们思考何谓有效的能源开发模式。
本研究以珠江流域“西电东送”为例,在构建能源地理空间配置评价指标体系的基础上,从能源、环境、经济与社会等四个方面,分析能源空间配置所产生的综合效应,包括在应对全球气候变化大背景下能源空间配置的CO2减排效应,从能源空间配置的深层动力机制出发,剖析“西电东送”区域间经济利益关系格局的调整以及跨区域多方利益主体多元目标下合作的可能性与前提条件,提出提高能源配置效应的制度框架。本研究得出如下结论和认识:
⑴“西电东送”是能源资源空间位移的重大工程,将西部的资源以电能形式输送到东部,伴随资源在地理空间位移,资源、环境及经济利益在四省区间重构。它重塑了中国能源生产与消费的空间分布。电网建设不仅改变了区域自然资源的交换内容、运输方式,一定程度上打破了行政区划的壁垒阻隔,建立了相对统一、开放、竞争的区际资源贸易格局。
⑵对于能源输入区广东而言,“西电东送”具有十分显著的能源替代效应。从1993-2007年,“西电东送”向广东送电总量为2697.78亿千瓦时(亿kwh),占同期广东省一次能源消费累计总量的比重为7.91%。2006年,西电替代广东一次能源消费的比重达到最高纪录为15.3%。15年间西电送粤总量折合9469万吨标准煤,改变了能源运输方式。
⑶“西电东送”对广东有显著的正环境效应。它减少了广东自建燃煤发电产生的各类排放物。15年间累计创造CO2碳交易经济价值约为193.57-213.02亿人民币。“西电东送”是一种有效清洁发展机制。依据本研究给出的CO2减排量的计算模型,1993-2007年期间,西电SO2、Nox、CO2、CO、TSP、灰、渣等污染物的减排量分别累计为80787.7吨、718176.0吨、186068584.4吨、35899.4吨、9874117.6吨、2692924.0吨。按其治理成本换算成环境价值分别是:SO2为4.84亿元,NOx为57.44亿元,CO2为42.80亿元。
⑷“西电东送”在能源大规模空间转移的同时,有力地促进了输出区云南、贵州、广西三省(区)的经济发展。这突出体现在:拉动电力行业投资;增加输出区的居民收入、财政收入,企业收入,产生收放分配效应;产生明显的产业互动效应。贵州、云南、广西电力行业的后向联系系数均小于1,前向联系感应度系数分别为2.60、2.14、1.73,指示其对上游产业的需求驱动不明显,但对下游产业的作用以及在国民经济整体中的作用是显著的。
⑸“西电东送”最深刻的社会效应是对西部地区产生体制效应。“西电东送”就业拉动效应不明显。
⑹水电会产生水库移民等社会成本,对生态环境有潜在的破坏,可能引发地质灾害。进行制度创新,通过电价形成机制、生态补偿机制来平衡区域间的利益划分,是解决水库移民以及高耗能产业向西部聚集形成新的污染源等环境问题的有效途径。
⑺多方参与的利益共享机制是能源空间配置可持续发展的关键。能源合作可持续发展的动力基础是多方参与的利益分享机制。
⑻“西电东送”为加快中国特高压电网建设与发展提供了历史契机,提高了南方水资源开发利用率。电网互联为丰水期减少弃水电量损失提供了可能,带来了显著的错峰效益。
创新之处主要体现在:
①构建能源空间配置的综合效应评价指标体系,为能源配置效应评估的提供了分析工具,突破前人关于“西电东送”等大型能源空间配置仅注重经济效应的分析框架。
②定量分析了“西电东送”的环境减排效应,从低碳经济角度,评估了“西电东送”累积的CO2减排量对应于国际碳交易市场上的经济价值,提出“西电东送”开创了中国式的清洁发展机制(CDM)、为发展中国家和地区建立低碳经济体系树立了示范的观点。
③重视同一国家内部的能源合作发生的原因及其实现的制度条件,在认可经济驱动基础上,论证多方参与的利益分享机制在能源空间配置中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