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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北京奥运会、残奥会取得圆满成功的辉煌时刻,胡锦涛总书记明确提出“推动我国由体育大国向体育强国迈进”的奋斗目标,从此我国体育事业进入全面建设体育强国的战略发展阶段。然而,在我国竞技体育举国体制改革和发展的过程中,随之积累起来的利益失衡问题已经越来越显性化,并出现了一系列的利益矛盾和利益冲突,对我国建设体育强国战略目标的发展造成了十分明显的影响。遵循原有体制下形成的既得利益格局,并对改革中既得利益受损者给予某种形式的利益补偿,是改革的一个基本原则。因此,建立合理的利益补偿机制已经成为我国竞技体育持续稳定和保持良好发展的重要环节。 本研究将运用新制度经济学、管理学等理论,分析我国竞技体育的利益关系及其格局变迁,以及转型期以来出现的一些竞技体育利益矛盾及冲突现象,对我国竞技体育利益分化等问题进行研究的基础上,建立我国竞技体育利益补偿机制的概念,构建一套适合当前我国竞技体育体制改革、发展要求的利益补偿机制,为解决竞技体育体制改革过程中带来的利益矛盾和利益冲突提供一定的理论依据。 研究得出以下结论: (1)我国竞技体育发展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如竞技体育项目发展水平不平衡、区域发展水平不均衡、后备人才短缺、竞赛环境的法制建设滞后等等,归根结底都是我国竞技体育体制改革过程中引发的各利益主体利益失衡,以及由此而造成的利益矛盾和利益冲突的具体表现。 (2)竞技体育体制改革后我国竞技体育的一个显著特点就是,为实现其越来越广泛的公益需求就必须进行越来越多的私益领域的生产活动。我国竞技体育在体制改革后具有了鲜明的公益与私益并存的特征。 (3)伴随着经济体制转轨,竞技体育利益结构因社会利益结构的调整,也产生了调整和重组。以俱乐部、中介商、赞助企业及媒体为代表的、传统竞技体育利益格局以外的市场化利益主体的出现,使我国竞技体育不再是一个封闭的、纵向化的利益格局,逐渐显示出分散化、横向化的趋势。 (4)社会集团的产生以及资源拥有量的逐渐扩张使利益结构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纵向一体化变成了纵向与横向相结合、多集团主体的结构。转型过程中政府集团内部纵向结构中资源存量对比发生了变化,“条块分割”的管理体制使各级体育部门的利益服务目标受当地主管政府行政部门的影响,因此竞技体育政府集团内部的整体利益结构也有着越来越突出的条块分割特征。 (5)我国竞技体育的利益分化主要体现在政府与社会利益集团间的利益分化、竞技体育政府集团中的利益分化以及纵向竞技体育利益目标分化等方面。 (6)要彻底解决改革过程中我国竞技体育领域存在的各种问题,就必须对竞技体育各利益主体之间的利益关系、利益矛盾和冲突、利益格局变迁、利益分化现象等进行分析,通过建立科学、合理的利益补偿机制,对其进行相关的利益补偿,使各利益主体之间的利益分配趋向于平衡状态,从根本上解决举国体制改革过程中带来的竞技体育发展的问题和阻碍,使我国竞技体育持续、健康、稳定的发展,推动我国体育事业“由体育大国向体育强国迈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