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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空间既是建筑学的核心概念范畴,也是哲学空间问题的特殊研究对象。对其本质问题展开深入探讨,具有现实意义和学科范式意义,同时还具有哲学领域的学术意义。建筑空间有诸多研究路径,综合已有各类思路,作者认为从自我经验问题入手,更能切中建筑空间的本质。全文通过对自我经验的各类理解与解释途径给予分类归纳研究,以实现整体关联和批判反思的把握,从而摆脱过去从单纯的纯理论视域或各个学科自身话语的割裂研究状态。有了这样的研究基础,才能为关注建筑空间本质的思考提供有效的知识地图和有创造性的思维路径。
现象学意义上的自我经验问题发端于胡塞尔,胡塞尔从基于纯粹自我的意向行为及内时间意识分析过渡到生活世界概念,自身经验问题的提出及解决是至关重要的思想环节,标志性概念为“共感”与他者。这一思路对于空间意识和客观空间的理解奠定了基础,也隐含了建筑空间在心、物与社会层面的基本关系。海德格尔以“此在”观念及运思化解了意识与世界的隔阂,自我经验问题不再是意识与生活世界之间的过渡概念,而是以形式显示的方式呈现为自身与“共在”,存在本身具有空间结构,空间本身则表现为场所意义的多样性。这对建筑空间本质问题的理解发生了根本性的哲学转向,《筑·居·思》即为标志文献。梅洛-庞蒂继承了胡塞尔的空间意识和海德格尔的此在观念,更为具体地提出身体的在世存在这一根本特性,由此将自身经验问题落实为具身存在,沿着身体-空间的运思路线包容了心理学、图像学等资源,为建筑空间本质问题的理解提供了强大的具身认知基础。自我经验问题到了许茨那里,不再是过渡或隐性的观念,具有了合法的奠基的根本意义。他通过对胡塞尔思路的批判吸收,从感知体验走向社会语境和生活世界经验层面,对于建筑空间的公共性问题给予更为直接的理解方式。
这不同于其他现象学思路,对于我们理解建筑空间本质问题提供了非常重要的反思路径。许茨的这条路径打开了空间以及建筑空间问题的视域,哈贝马斯、大卫·哈维、福柯等思想家就空间与政治、空间的社会生产等问题展开了丰富的讨论,也为建筑的现代性问题提供了丰富的思想资源。就建筑学而言,以许茨为代表的现象学理论,具有非常重要的学术价值,可以帮助我们深入理解舒尔茨、霍尔、帕拉斯玛、亚历山大、卒姆托等建筑学者的建筑理论。同时,沿着自我经验问题对于建筑空间本质逐层探讨,不仅有助于深入理解建筑创作的人性及思维基础,而且给予我们思考建筑空间问题赋予了现实经验层面的直接把握方式,也让我们把握建筑空间问题与政治、经济、意识形态等领域的内在有效联系,提供了哲学基础,更能揭示建筑空间的社会现实层面的本质关系。
现象学意义上的自我经验问题发端于胡塞尔,胡塞尔从基于纯粹自我的意向行为及内时间意识分析过渡到生活世界概念,自身经验问题的提出及解决是至关重要的思想环节,标志性概念为“共感”与他者。这一思路对于空间意识和客观空间的理解奠定了基础,也隐含了建筑空间在心、物与社会层面的基本关系。海德格尔以“此在”观念及运思化解了意识与世界的隔阂,自我经验问题不再是意识与生活世界之间的过渡概念,而是以形式显示的方式呈现为自身与“共在”,存在本身具有空间结构,空间本身则表现为场所意义的多样性。这对建筑空间本质问题的理解发生了根本性的哲学转向,《筑·居·思》即为标志文献。梅洛-庞蒂继承了胡塞尔的空间意识和海德格尔的此在观念,更为具体地提出身体的在世存在这一根本特性,由此将自身经验问题落实为具身存在,沿着身体-空间的运思路线包容了心理学、图像学等资源,为建筑空间本质问题的理解提供了强大的具身认知基础。自我经验问题到了许茨那里,不再是过渡或隐性的观念,具有了合法的奠基的根本意义。他通过对胡塞尔思路的批判吸收,从感知体验走向社会语境和生活世界经验层面,对于建筑空间的公共性问题给予更为直接的理解方式。
这不同于其他现象学思路,对于我们理解建筑空间本质问题提供了非常重要的反思路径。许茨的这条路径打开了空间以及建筑空间问题的视域,哈贝马斯、大卫·哈维、福柯等思想家就空间与政治、空间的社会生产等问题展开了丰富的讨论,也为建筑的现代性问题提供了丰富的思想资源。就建筑学而言,以许茨为代表的现象学理论,具有非常重要的学术价值,可以帮助我们深入理解舒尔茨、霍尔、帕拉斯玛、亚历山大、卒姆托等建筑学者的建筑理论。同时,沿着自我经验问题对于建筑空间本质逐层探讨,不仅有助于深入理解建筑创作的人性及思维基础,而且给予我们思考建筑空间问题赋予了现实经验层面的直接把握方式,也让我们把握建筑空间问题与政治、经济、意识形态等领域的内在有效联系,提供了哲学基础,更能揭示建筑空间的社会现实层面的本质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