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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人类对流域生态服务的需求越来越多,城市流域承受的压力也越来越大;反过来,人类的生存和发展,城市的繁荣兴旺又受到了流域生态环境变化的制约,流域水污染已问题成为困扰城市发展和影响人类健康的主要问题之一。环境影响因素作用于流域时具有从上游到下游的单向性,加之上下游地区对流域生态资源做出的贡献性质上的差异,导致了上下游地区在利用流域这个公共物品(公共资源)上的不公正。环境资源是有限的,这种有限性使得公共资源的非竞争性受到了挑战,不同的利益群体或个人由于其在社会中扮演的角色不同,利用环境资源的能力存在差异,利用环境资源后造成的影响却要共同承担;同时环境资源非排他性又在一定程度限制了补偿途径发挥作用。探讨流域水污染补偿途径,推动流域生态环境的保护与建设,就有必要提到我们的发展日程上来。1、本文在以往的研究基础之上,选取乌鲁木齐水磨河流域作为研究区,通过分析水磨河1996年~2005年水环境质量时空变化特征及其影响因素,得出上游城市生产、生活排污是造成流域污染,特别是最终受纳水体水质恶化的主要原因。污染特征中非点源污染难于集中收集和治理,也是流域水污染问题得不到有效解决的关键问题。2、水磨河污染是影响其尾闾青格达湖水环境状况的主要原因,由于青格达湖水主要用于渔业养殖和农田灌溉,污染物通过城市流域的反馈作用又返回到城市,对城市居民的身体健康造成很大威胁。因此,在城市流域中人既是污染的制造者,又是污染所造成后果的承担者,无法明确补偿的主体和对象。3、本文将城市流域面临的纷繁复杂的环境问题进行合理简化,以补偿环境项目(SEP)为技术支撑,在流域末端建立污水处理工程,把城市流域非点源污染转化为点源污染在水磨河入湖口进行集约化处理。明确补偿主体和对象,由此为补偿途径的构建提供技术上的支持,实现管理的可操作性。4、通过与传统技术方法的比较和泥沙吸附沉降实验结果分析,证明补偿环境项目(SEP)的实例——河口处理工程经济可行性且监督管理成本低廉,其成本比污水处理厂低,处理效率比单纯的生态工程要高,可操作性强,充分体现了公平性和效率性的原则。5、构建城市流域末端干预补偿途径,以实现最终受纳水体的生态环境改善为目标,消除由于城市流域的反馈作用为目的,补偿途径的补偿主体是收取自来水费的行政区(自来水费中包含污水处理费),补偿对象是水磨河流域河口处理工程;采用以政府主导,公开支付体系为基础,寻求最小的努力和最经济的方法达到最满意的结果的补偿模式,以已收取的自来水费中的污水处理费用作为补偿的资金来源,补偿标准是以水磨河流域河口处理工程成本为标准。希望通过本文通过探讨水磨河流域水污染补偿途径,改善水磨河流域水污染状况,实现城市流域的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