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弗莱彻是美国20世纪著名的神学家、伦理学家,是生命伦理学的奠基人和先驱者。在其一生中,他的思想共经历了两个阶段:信仰基督教的教条主义者阶段和对于一切真假持谦恭态度的相对主义者阶段。本论文所研究的境遇伦理学是处在弗莱彻第一阶段向第二阶段转折时期。境遇伦理学的产生有其现实条件,这主要表现在科技和社会方面。20世纪的科技一方面改善了人类物质生活状况,但同时由于人们盲目信仰科技、沉溺于物质生活又造成了人的精神生活空虚的局面。而在社会方面,从50年代起,国家政策、交通、移民等各方面冲击着传统基督教。面对着这种现实,迫使基督教也相应地进行改革。同时,境遇伦理学的产生还有其文化思想渊源,它主要汲取了基督教伦理的决疑论、实用主义伦理学、卡尔·巴特的新正统神学的伦理思想以及朋谔斐尔的伦理思想。虽然弗莱彻认为自身的境遇伦理学是一种方法而不是一种体系,但其境遇伦理学有一套新道德观念系统与传统的伦理学相抗衡。境遇它是介于两者之间,既不全然抛弃原则,又始终立足于具体行为境遇的相对主义方法。它是以实用主义、相对主义、实证论和人格至上论作为基本理论前提。因此,在境遇伦理学中,其价值导向是人格至上,价值思考方式是实用主义和相对主义,行为方式则是以道德选择为主题的道德行为主义,而它所指向的理论目标则是一种反先验原则的经验主义伦理学,即在上帝之爱的原则指导下,完全根据道德境遇的具体特征灵活自主地做出合乎爱的道德行为。弗莱彻分别从价值论、公正论、手段和目的、境遇与规范等不同的侧面来阐述境遇伦理学的基本内容。弗莱彻境遇伦理学既有助于对道德绝对主义的纠偏,又体现以人为核心的道德人本主义和中道性质,并且它还强调了公正的价值。但是,境遇伦理学存在着内在困境,具体表现在圣经上的上帝之爱与境遇伦理学中的上帝之爱之间的冲突、作为境遇伦理学的根本原则——抽象的上帝之爱与主体面对道德难题依据这一原则做选择时所体现出来的主观的爱之间的冲突以及作为境遇伦理学的理论前提之一——相对主义没有贯穿全文。而且它还消解了手段的道德独立性,最终使其相对主义消除了道德规范的普遍价值。可以说,境遇伦理学在弗莱彻一生中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他把人道主义、爱的原则以及境遇法运用到生命伦理学中,并最终脱离了基督教。同时,境遇伦理学对基督教的世俗化、生命伦理学的产生都起了重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