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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研究的主要是广州市非法营运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非法营运为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以营利为目的的长期性道路运输经营行为;即没有依法取得营运权而实施了营运行为。 非法营运现象在全国都具有普遍性,现在全国各地均不同程度地存在套牌车、假牌车、克隆车、报废车等各种各样形式的非法营运,广州也不例外。目前,在广州市的道路旅客运输市场中,存在着克隆出租车、报废车、蓝牌私家车非法营运以及电动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非法上路营运等非法营运。 这些非法营运行为的存在,不仅扰乱的正常的客运市场秩序,造成不公平的市场竞争,侵害了合法经营者的合法权益,而且影响了行业稳定。2008年以来广州出租车行业就已发生多起不稳定事件,如2008年12月的白云国际会议中心事件。同时,一些不法车主纠集在一起相互“照应”、“帮忙”,形成团伙、帮派,划分“势力范围”,甚至受恶势力操纵,以排挤其他客运车辆及逃避检查,产生了诸如:内讧、与其他客运车辆、乘客经常发生冲突,甚至暴力抗法等诸多社会问题。如2010年12月4日,天河区龙洞地区,改装车司机聚众闹事,引发了社会治安问题;2009年4月23日,残疾人摩托车将整条站前路和站南路堵死,导致交通瘫痪。 本文在借鉴已有的研究成果基础上,首先从广州市非法营运的整体情况出发,分析了广州非法营运的一些特点;随后从城市公共交通管理体制、市场经济、社区治理等角度分析了广州非法营运现场产生的深层次原因;再又阐明了广州市相关政府职能部门开展非法营运整治的几个阶段,目前执法中存在的困难及问题;最后提出了有效解决非法营运问题的综合治理之道,即疏堵结合、标本兼治。如完善公共交通管理体制、加大公共交通的有效供给;强化社区管理、发挥社区自治作用;完善法律法规、提高执法效果;建立健全社会监督体系,形成治理非法营运问题的合力,才能彻底解决非法营运问题。 文章主要运用了文献研究和调查研究方法,并结合市场经济理论、社区治理理论,对从事非法营运现象进行了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