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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公共关系是公安机关主动运用各种信息和传播手段,加强与公众(包括自然人、法人、组织)之间的了解和合作,促进公安工作更好地服务于公众利益和社会发展,努力营造可持续发展的社会和谐生态。 我国警察公共关系经历了飞速发展的十年,在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上都取得了很多突破性的成绩,但出于对自身深入发展的制约性因素的突破需求,以及政府公共关系和国外警察公共关系不断发展变化,警察公共关系必然面临转型。这种转型是要把警察公共关系放到警务工作中的战略地位去考虑我国的警务改革,树立“警察公共关系也是生产力”的理念,变公关思维为组织惯常思维模式;这种转型也是要让警察公共关系在实践中更多地在目前注重双赢局面状态下,聚焦社会发展方向,注重社会利益,努力创造情感效果、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多赢局面,实现其公利性;这种转型更是要促使警察公共关系的活动要有整合,顶层设计走向专业化、长期化,多树品牌、做精品牌。 公民警校起源于英国,2010年上海公民警校的成立使得上海市公安局成为全国第一家开展这方面实践探索的公安机关。在近两年的实践中,上海公民警校的运作模式也为警察公共关系的发展提供了新的分析样本。作为民营非企业单位,上海公民警校是警察公共关系市场化运作的先行者,带来了很多新鲜之风。当然,在现在政治环境和体制环境中,无论是警察公共关系还是上海公民警校的发展都还有着很长的探索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