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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社会转型时期,司法工作已经不仅仅是根据法律来判定是非,更重要的是要通过适用法律能及时化解纠纷,维护社会稳定和社会秩序。解决民事纠纷,需要解放思想,充分借鉴各国解决民事纠纷的有益经验,促进社会和谐发展,要担当着传播法治文明、促进法治社会形成的历史责任,这实质上是对司法的实用性价值的一种张扬。面对新的历史发展机遇,实用主义的司法理念不失为司法工作者新的理论视角,实用主义的审判理论为司法工作者创建和谐司法的思维和行动提供富有成效的观念支持,这也反映了现代法治思想的发展方向,本文拟从法律实用主义原理中为法院民事司法的科学发展提供思维进路。 本文主要分七个部分阐述民事司法的实用主义进路。第一部分,在概论中分析研究民事司法实用主义进路的意义、目的、方法;第二部分,对民事纠纷的概念特点及解决机制、民事纠纷的可诉性、民事诉讼的概念和特点、民事诉讼的原则和目的进行阐述,为下一步的分析奠定基础;第三部分主要对实用主义的原理、范围以及在法学中的运用作相关分析;第四部分主要分析实用主义审判的原则,寻找民事诉讼目的与实用主义审判原则的统一;第五部分主要对日照市两级法院民事审判案件基本情况进行分析,找出存在的问题,为下一步解决问题做好铺垫,第六部分,分析民事司法的实用主义路径,为民事司法寻找思维进路,结语部分,对本文进行了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