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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经济全球化趋势的不断演进,国际投资以及由此引发的争端也日益增多。由于国际投资争端的解决涉及到投资者、投资者母国、东道国等多方利益,加之世界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因此在投资争端解决方式的问题上始终存在着激烈的矛盾和冲突。国际投资仲裁正是顺应趋势,在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相互妥协的基础上产生的一种解决投资者和东道国之间投资争议的方式。不可否认,该制度的出现极大的推动了国际投资争端的解决,它所提供的一系列有效的机制和规则解决了传统的国际投资争端解决机制所存在的问题。因此,国际投资仲裁制度也日益受到国际社会的重用。但是,这一制度也存在许多问题,首当其冲的就是该制度对于东道国公共利益忽视的现状,这也是本文将要讨论的问题。许多“投资者-东道国争议”的核心都是公共政策问题,是由于东道国采取了一些特定措施,比如通过法律或行政手段保护环境、调整产业等,而这些措施引起了投资者对东道国侵犯其条约权利的质疑,进而引发争议。因此,国际投资仲裁的裁决结果对于一个主权国家在其境内规范企业的权力往往会造成重大的影响。然而,目前存在的国际投资公约、区域性投资贸易协定、双边投资保护协定和资本输入国国内外资立法中,往往忽视东道国的公共利益保护而更倾向于给外国投资者更多的保护。这一方面是发达国家追求投资自由化的结果和对本国投资者利益的保护,另一方面则是发展中国家为了吸引外资而对发达国家作出的妥协。在实践中,国际投资仲裁制度中东道国公共利益和投资者私人利益的失衡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缺乏透明度、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以及“强制性仲裁”问题。这些问题已经引起了东道国政府以及整个国际社会的广泛关注和重视。一些国家已经在弹劾或重新谈判现存的双边投资保护协定。而ICSID中心、NAFTA仲裁庭等也都开始着手修订条约或仲裁规则,将“法庭之友”引入国际投资仲裁制度,以增加其透明度。围绕这一主题,本文进行了较为详细的论述,除了引言和结语,分为三章。第一章介绍了国际投资仲裁机制的产生和发展,优势和缺陷,重点论述了国际投资仲裁中忽视东道国公共利益的现状,及其最新的发展状况。第二章从国际投资仲裁的保密性、法庭之友制度以及强制性仲裁三个方面分别详细论述了国际投资仲裁制度中东道国公共利益和投资者私人利益失衡的原因,以及几个重要的国际投资仲裁庭的规则和实践。第三章则参考一些国家和组织的做法和前人提出的一些观点,从东道国、投资者和国际组织三方面出发,提出了在国际投资仲裁制度中平衡东道国公共利益和投资者私人利益的一些想法和建议。本文的创新之处主要有两点:一、从透明度、法庭之友和强制性仲裁三个主要方面分别介绍了国际投资仲裁制度中东道国公共利益和投资者私人利益的失衡,相比于一些专门介绍透明度或法庭之友制度的文章来说,更为系统综合;二、从东道国、投资者和国际组织三方面提出了平衡东道国公共利益和投资者私人利益的一些想法和建议,有一定的实践参考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