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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 运用病灶对侧头电针为主治疗脑出血,观察患者意识及神经功能的改善情况,并比较脑出血评分量表(ICHs)与脑出血分级评分量表(ICH-GS)对脑出血患者功能预后的预测准确性,探讨病灶对侧头电针治疗脑出血的临床疗效,为其运用于治疗脑出血提供临床依据。 方法: 将符合纳入标准的69例脑出血意识障碍患者随机分为两组,其中对照组35例,试验组34例。两组均选用西医常规治疗,试验组在此基础之上加用病灶对侧头电针疗法。两组均每日治疗1次,每周治疗5天,治疗10天为一个疗程,共治疗2个疗程。收集治疗前两组脑出血评分(ICHs)与脑出血分级评分(ICH-GS)等基线数据,以格拉斯哥昏迷量表(GCS)、反应水平量表(RLS-85)、中国脑卒中患者临床神经功能缺损程度评分标准(CSS)、中风病中医病类诊断评分、治疗前后CT出血量(血肿体积)等方面进行两组前后对照观察,评定脑出血90天改良Rankin量表(mRS)评分;分析两组治疗前后疗效差异、患者的意识及神经功能改善程度及功能结局,比较ICHs、ICH-GS量表对脑出血90天功能结局不良(mRS≥3)的预测准确度;记录两组治疗期间不良反应以评价其安全性。 结果: (1)临床疗效:试验组总有效率为84.85%,对照组总有效率为59.38%,两组治疗脑出血意识障碍及神经功能改善的临床疗效差异性显著(P<0.05),且试验组的治疗效果明显优于对照组。 (2)意识改善方面:治疗1个疗程后,两组内的GCS评分、RLS-85评分较入组治疗前差异性显著(P<0.05);组间相比,试验组GCS评分优于对照组,但差异不具备统计学意义(P=0.071,P>0.05)。治疗2个疗程后,两组内GCS、RLS-85评分较治疗前、第1个疗程结束后均具有显著性差异(P<0.05);两组间GCS评分、RLS-85评分有明显统计学差异(P<0.05)。 (3)神经功能恢复方面:两组组内比较,每个疗程结束后CSS评分、中风病中医病类诊断评分较治疗前有统计学差异(P<0.05);两组间每个疗程结束后CSS评分、中风病中医病类诊断评分相比,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 (4)血肿体积:两组组内治疗前、治疗1疗程后、治疗2疗程后的血肿体积分别两两比较,均具有统计学差异(P<0.05);组间比较,每个疗程结束后,试验组与对照组的血肿体积比较,差异性显著(P<0.05)。 (5)功能转归:两组脑出血患者90天功能结局(mRS评分)比较,试验组优于对照组,但差异不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ICHs量表评分>1、ICH-GS量表>6时,脑出血患者90天功能结局不良(mRS≥3分)的发生率较高。 结论: (1)两种治疗方案均能改善脑出血患者意识及神经功能,病灶对侧头电针联合西医常规治疗临床疗效优于西医常规治疗。 (2)ICH、ICH-GS量表对脑出血90天功能结局不良(mRS≥3)的预测准确性较好,但两者预测准确性相比差异不具统计学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