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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有为(1858—1927)作为近代启蒙运动的先驱,无可争议地是中国复杂“乌托邦”思想家中最具权威性的人物。其幸福思想一直受到人们的关注,在中国近代这个特殊历史时期彰显其思想的独特魅力。他的幸福观,以进步作为其理论预设,对人类社会进步的坚定信念以及佛教式的终极关怀,最终达到“大同”这一终极目标。以“人道主义”的关怀和“博爱、自由、平等”等民主思想为其思想的核心,以“去苦求乐”作为其幸福理想得以实现的动力,把追求快乐、幸福看着是道德的基础,具有明显的功利主义色彩。本论文分四章来探讨康有为的幸福观:第一章主要是提出问题,介绍研究现状。第二章通过对康有为幸福观近代转换的原因的分析,把握其幸福观的道德价值、社会政治、精神情感三个层面的内涵。第三章主要从一元思维、以“求乐”为尚的审美追求和审美理想及从佛教式的终极关怀到人类“大同”三方面来对其运思特质作一探索。第四章结合近现代丰富的理论和实践资源,对康有为幸福观的理论意义和启示作分析,对传统的道德、幸福“正名”,并对普遍“进步”的可能性作出了回答,给出笔者的一点思考。康有为独特的社会生活经历,造就了其独特的气质和引领时代潮流的幸福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