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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教育是使受教育者能够在社会经济、文化、政治领域内进行创新,开辟或拓展新的发展空间,并为他人和社会提供机遇的探索性行为的教育活动。以美国为代表的创业教育已进入成熟阶段,其标志是:理念已普及,系统化的教育、教学、实践体系已形成,创业型人才已从大学中源源产生,并取得了显著的创业效果。我国的创业教育刚刚起步,在研究中正处于由概念解析、渊源探讨、重要性阐述向教育、教学、实践体系构建的原则、方法、路径和模式探讨的过渡之中。当前,制约我国创业教育发展的因素主要有:囿于创业管理的“创业学”教育;匮乏的教育资源;有待确定的“创业学”的学科归属;创业教育理念的“范式”和实践的“规制”尚未出现。要迅速地改变这种滞后的局面,认识提升和思想发动须先行,迫切需要对大学创业教育的观念、理念与实践模式进行研究、梳理与推广。创业教育来源于以知识、个人和社会为本位的大学教育观的共生与流变,特别是以杜威为代表的美国实用主义教育观直接导致了美国创业教育的繁荣。我国大学的创业教育在教育部的推动与社会日益沉重的就业压力下,快速起步,当前正处于感性发动的阶段,创业教育的观念正在沿着知识教育→素质教育、就业教育→择业教育、创新教育→创业教育这种既分又合的路径形成。创业教育的理念在创业教育的观念中孕育,它反映着创业教育的理想、追求和信念,是最稳定、最核心的要素,揭示出创业教育的内在逻辑、存在的终极价值与理想追求,它必须回答“创业教育是什么”的实然性问题,也必须回答“创业教育为什么”的应然性问题。根据苏格拉底、柏拉图、亚里士多德、黑格尔的理念论和洪堡、纽曼、艾略特、赫胥黎、赫钦斯、克尔的高等教育理念,沿着感性的创业教育→知性的创业教育→理性的创业教育的逻辑,本研究将创业教育理念体系的“研究纲领”设定为:以激发主体性的“精神学范式”为内核,以主体性培养的“知识论结构”为中介,以主体性实现的“行为学要求”为目标,它们共同构成创业教育理念体系的主干。其中,“精神学范式”解答了创业者的价值问题,是对创业教育“必然的解读”;“知识论结构”与“精神学范式”和“行为学要求”一起,共同提供了创业者所需的各种知识,是创业教育“实然的领悟”;“行为学要求”与“精神学范式”的有机结合,又为创业者的理想实现提供了“应然的追求”。而高等教育中个人本位与社会本位的价值观、实用主义和行为学的建构主义形成了理念体系的“辩护带”。创业教育理念研究的价值在于指导创业型人才的培养,成就创业者之“人本身”的自由发展与社会的全面进步。为此,本研究提出了创业教育的活动目标与素质目标,开展渗透性、普及性、重点性与专业性的创业教育课程体系与实践要求,探究了政府与高校实施创业教育的保障措施,政府、高校与社会“三位一体”的评价系统,并根据研究型、教学型和职业教育型大学的特点,分别提出了“在基础研究与跨学科教育基础上开展创业学的研究与教育”、“由成熟知识传授为起点,通过创业精神教育,共同作用于创业的知识与能力教育”和“由专业基本知识、单项技术传授与职业道德、创业精神教育相结合,共同作用于专业领域的创业技能教育”这三种各有倚重的创业教育模式,以及相应的课程选择与项目选择。并指出研究型大学创业教育的目标是创业项目的产业化和构建国家创新体系,教学型大学是创业项目的市场化和推动区域经济发展,而职业教育型大学则是创业项目的企业化和促进社区繁荣。创业教育的提出、探索是大学发展的内在逻辑。它推动着大学由知识生产向知识应用转型,也成为大学迅速地向社会中心迁移的实现方式。创业教育的实践是时代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客观要求,在当前我国快速的社会转型中,大学要保持其应有的引领地位,必须以制度创新为前提,以知识与技术创新为动力,以解决社会发展的关键问题为己任,以培养大批的创业者为目的。中国的大学应通过课程的综合化、知识的资本化、大学的创业化来构建创业型大学的教育平台,取得创业型大学的市场认可,实现创业型大学的梦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