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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以文本分析贯穿始终,借助比较分析和实证研究的方法,在借鉴域外国家关于行政诉讼判决种类或类似制度方面的经验、分析我国行政诉讼司法实践有关数据的基础上,试图分析我国现行行政诉讼判决种类制度的缺憾,提出完善我国现行行政诉讼判决种类制度的思路和举措。本文主要研究内容分为: 第一部分为绪论。阐述了本文研究的背景是我国行政诉讼在司法实践中存在效率低下问题,而行政诉讼判决种类制度不完善是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本文研究目的即在于完善判决种类制度,以解决行政诉讼低效问题。同时阐述了本文研究内容具有一定的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介绍了本文各章节的简要内容,整理了国内外对于行政诉讼判决种类及类似制度的研究现状,指出国内研究中使用实证方法分析行政判决种类制度的较少,本文研究具有一定创新性。 第二部分为行政诉讼判决种类的基本理论。在行政诉讼判决种类的基本理论部分,定义了行政诉讼判决种类的概念,阐明行政诉讼判决的价值、行政诉讼判决种类的分类标准,明确了本研究采用的标准是根据判决内容划分。最后简单以英国和美国为例介绍了英美法系的行政诉讼判决种类相关制度,以法国和德国为例介绍了大陆法系的行政诉讼判决种类的相关制度。 第三部分为我国行政诉讼判决种类的立法分析。首先以雏形阶段、确立阶段、完善阶段介绍了我国行政诉讼判决种类的历史沿革,然后介绍撤销判决、履行职责判决、给付判决、变更判决、确认违法判决、确认无效判决、驳回判决、情况判决的主要立法内容,最后分析我国目前的行政诉讼判决种类制度的一些缺陷。 第四部分为行政诉讼判决种类的实践分析。主要是通过A法院和B法院以及从中国裁判文书网中查找的案例所做的数据分析,总结实践中各行政判决种类的应用情况。从判决书中寻找实践中行政判决种类出现的问题。 第五部分为我国行政诉讼判决种类制度的完善。基于第三章行政判决种类立法分析和第四章行政判决种类实践分析,对我国行政判决种类制度提出了完善建议。提出了可以以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为主线,构建与行政诉讼类型相对应的行政判决体系,并提出了增加几种判决种类,完善几种判决种类的适用条件。 第六部分为结论。概括了本文的研究内容,总结了研究的不足,并对我国行政诉讼提出了展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