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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在社会建设领域提出了“创新社会治理,必须着眼于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增强社会发展活力,提高社会治理水平,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的崭新论述以及提出“改进社会治理方式,激发社会组织活力,理顺政府和社会关系,加快落实政社分开的政策,推进社会组织权责统一、依法自治、发挥作用。适合由社会组织提供的公共服务和解决的事项,交由社会组织承担。”的具体要求。本正是基于政府与社会上下互动的“治理”取代由政府自上而下的“管理”这一大的政策环境,以杭州团市委为例,研究探讨共青团——这一社会组织参与地方社会治理创新的内容、模式和途径。 全文结构上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绪论,从理论上对国内外关于共青团组织、公共治理理论以及非政府组织参与社会治理的相关研究进行了文献梳理并进行了成果评述;第二部分是关于共青团参与社会治理的理论依据和基础性实践分析,以西方社会第三部门介入政府公共治理为导线引出在建设服务性政府的新时期,共青团如何发挥自身优势去面临社会需求多元化的新问题,指出了共青团参与社会治理的基础;第三部分以杭州团市委参与当地青少年事务社会治理的实践为例,提出了目前共青团组织取得成效和面临困境的一些启示;最后一部分,对共青团自身如何进行体制机制创新、提升共青团参与社会治理的效度,从而为本地青少年提供更为优质的公共产品和服务等一系列当前热点问题提供了一些建设性意见。 本文采用规范分析与实证分析相结合,历史研究与比较研究相结合的方法,通过梳理历史以来以政府为核心的单中心治理到以政府为主导,企业、社会组织共同参与的多中心综合治理体系的制度性演进,借鉴国内外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的经验和教训,尝试构建与我国国情相适应的共青团组织参与地方社会治理的模式和实现路径,力争为今后国内的相关研究打下铺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