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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宪政思想史上,发生在1920年代的省宪思想是一个独特的现象,它是部分学者文人对中国历史和现实国情分析认识和对西方理论学习借鉴的结果,他们试图用联邦制来改造中国,通过联省自治的政治方案,自下而上省民自决的方式,结束军阀割据的分裂局面和军阀专制,将民国业已畸形的民主宪政纳入良性运转的轨道,反映了学者文人以及普通民众维护和平、统一、民主的愿望。本文以在1920年代的我国各省制定的省宪为研究对象,试图对省宪思想的条件、内容、影响和评价做出梳理。 全文除了导言和结语共分为五部分: 第一部分:省宪法产生的条件。在一直向往单一制、追求大一统的近现代中国产生省宪思想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清末至民初地方势力的产生和发展为其提供了社会条件;地方自治思想与联邦制思想的影响为其提供了思想准备;发生在1920年代的联省自治运动则为省宪思想产生提供了政治契机。 第二部分:省宪法的制定过程。在概述了各省制定省宪的情况后,着重分析了浙江三色宪法的制定程序及其体现的省民自决思想。 第三部分:省宪的主要内容。在湖南省宪和浙江省宪比较的基础上,阐述了两者的异同。省宪的内容体现了地方自治思想、民主宪政理论以及五四运动和马克思主义思想的影响。 第四部分:关于省宪法的争议。对省宪的争议主要有联邦制与邦联制之争、联邦制是否适合我国国情以及关于省宪内容的争论。 第五部分:省宪思想的影响及其局限性。省宪对我国国宪的制定、中央与地方之间的关系理论以及民众宪政思想启蒙方面产生了积极的影响。它的局限性主要体现在薄弱的理论准备、片面的国情认识以及错误的手段选择上。 结语部分对省宪思想进行了全面的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