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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1995年《商业银行法》和《中国人民银行法》颁布以来,特别是2003年4月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成立,中国银行业的监管有了长足的进步。从宏观层面上看,政府在加强银行监管方面的努力是显著的,但从监管绩效来看,却并不令人满意:不良贷款居高不下,资本充足率明显偏低,银行机构违规经营时有发生等等。我国银行监管出现这种现状的原因是什么?怎样才能提高我国银行监管的有效性?这些问题的解决正是本文写作目的所在。本文的研究思路是,从委托代理关系模型入手,分析银行监管中的“代理人问题”及其对银行监管有效性的影响,并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构建激励相容的银行监管机制。针对我国银行监管中的委托代理问题,借鉴发达国家和地区的监管经验,对我国建立激励相容的银行监管机制提供对策和建议。本文共分六章:第一章为银行监管有效性理论和激励相容理论的概述,为论文的研究打下理论基础。第二章分析银行监管中的委托代理关系及“代理人问题”。人与人之间的差异性使委托代理关系具有产生的必要性。委托代理关系实质上是一种契约关系,这种契约关系描述的是“委托人设计一个报酬体系来激发代理人按委托人的利益而行事”。但是,在委托代理关系中可能产生“代理人问题”,即由于代理人与委托人的目标函数不一致,加上存在不确定性和信息不对称,代理人的行为有可能偏离委托人的目标函数,而委托人又难以观察到这种偏离,无法进行有效监督和约束,从而出现代理人损害委托人利益的现象。论文在本章建立了委托代理关系的数学模型,使委托代理关系更加清晰、明了。在银行的监管过程中,同样存在社会公众(储蓄者)-政府—监管机构—银行,以及监管机构内部、银行内部的多重委托代理关系,也同样存在“代理人问题”,严重削弱了银行监管的有效性。在储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