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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无信不立,国无信不宁”,建设社会诚信体系,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题中应有之义,是中国参与国际事务治理必须具备并不断提升的软实力。一个诚信的社会,必定是更有效率、更有秩序的社会。新中国成立后一直在致力于这方面的探索和实践,从中央到地方,未曾间断,但一直缺少一个很有力的抓手。全国法院“用两到三年基本解决执行难”的战役,得到党中央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分析执行难形成的原因、破解执行难攻克的瓶颈,诚信成为绕不开的关键因素。加快社会诚信体系的建设,成为刻不容缓的大事。而法院肩负用两到三年基本破解执行难的重任,必须在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方面先行先试,取得实质性的突破。这个大背景,为法院破解执行难促进诚信建设提供了更大的可能性和必然性。随着各项创新举措扎实推进,法院破解执行难正式成为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突破口和助推器。在这过程中,关于两者的互动关系,亦有不少论文加以研究,但以反映单项举措成效居多,整个体系的贯穿和效果综合呈现后的评价与反思较为缺少。2018年9月,最高人民法院引入的第三方评估机构全面实施了全国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情况的综合评估工作。值此契机,本论文梳理自2013年以来法院的执行工作创新和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探索,从历史发展的纵深全面分析两者在实践与理论方面的互动关系。当然,破解执行难并通过这一举措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业已成为社会上人们的普遍共识,但是,对于其中的可能性、必要性问题,以及相关措施是否具有法理依据等,仍需作深度的理论分析与样本评判,这正是本文的任务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