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良好的生态环境是维持人类生存和发展不可或缺的条件,现如今,环境污染和破坏已经成为困扰世界的重大社会问题之一。环境行政执法是环境管理机关遵循法定程序,采取法定手段来确保各项环保法规得以严格贯彻执行,并对环境违法者给予必要惩罚的执法活动,是政府有效开展环境保护工作的一个重要环节。近些年来,县域环境行政执法工作取得了很大进展,但同样也存在着不少问题,例如一些环境违法企业偷排偷放的行为仍得不到有效遏制、环境污染事件频发等。总体来看目前我国的环境形势依然十分的严峻,环境治理成效与人民群众的期待还有不小差距。其原因当然是多方面的,但环境行政执法保障体系的不完善和不健全,导致环境执法主体能力不足、环保法规实施不到位应当说是其中的重要原因,而这一点在县域环境行政执法中表现得更为集中和突出。因此,如何完善县域环境行政执法保障体系,有效推进县域环境法治建设,是一个亟需探讨的课题。本文以湖北省麻城市为考查对象,综合运用行政管理学、行政法学、环境学等学科的基本理论,对县域环境行政执法保障体系进行分析,阐述了其基本内涵以及完善体系的重要意义,通过实证研究分析了县域环境行政执法的现状及其保障体系存在的问题,最后提出了完善对策。全文共分为五个部分:导论部分为本文的第一部分,简要说明了本文的选题缘由及研究价值,对国内外相关问题的研究进行了归纳和梳理,介绍了本文的研究思路和主要内容。第二部分是关于县域环境行政执法保障体系的概念界定与意义阐述。本部分主要由两个小节构成。第一小节界定了行政执法、环境行政执法、行政执法保障以及环境行政执法保障的概念及内涵。第二小节分析了完善环境行政执法保障体系的现实意义,主要体现为三个方面:第一,有利于全方位提高环境行政执法主体的执法能力,保障环境执法工作有效进行;第二,有助于提高我国基层政府的环境管理水平,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第三,有利于加快法治政府的建设步伐。第三部分是关于麻城市环境行政执法及其保障体系的现状分析。首先介绍了麻城市环境行政执法的现状,对其取得的成效和不足进行了简要的介绍。第四部分重点分析了麻城市环境行政执法保障体系存在的问题,表现为机构缺乏独立性,执法手段不足,管理体制不顺,法律制度不健全,监督机制有缺陷,执法队伍建设滞后,经费保障不足及执法环境不佳等八个方面。第五部分是关于健全县域环境行政执法保障体系的对策思考。论文认为,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完善县域环境行政执法保障体系:(1)深化环境行政执法体制改革;(2)完善环境行政执法的法律依据; (3)深化对环境行政执法的监督; (4)加强环保执法队伍建设; (5)健全科学合理的环境执法经费保障机制; (6)营造良好的环保执法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