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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婚姻礼制礼俗的研究,是社会科学的一个永恒的主题,研究古代各个历史时期的婚姻礼俗,是深入认识和了解古代社会的重要途径之一。《太平广记》中收集和保存了许多反映唐代社会生活的传闻故事,因其多带有野史性质,历代学者多不重视。本文以《太平广记》为主要研究对象和研究视角,结合其他文献资料做综合研究,对唐代社会婚姻礼俗进行总结和论述,并对各个礼俗现象形成发展的原因进行探究,从而能对唐代社会生活有较为清晰的认识。还原历史、再现真实,穿透历史的尘埃,认识了解唐代婚姻礼俗文化,是本文的基本思想,全文共八个部分。 本文较细致地考察了唐代婚姻礼俗,有如下主要内容: 1、适婚年龄与冠笄之礼密切相关,女子适婚年龄为既笄左右,以14岁、15岁成婚者居多。男子具体婚龄在文献中的记载少见,但在加冠之年婚娶者为主流。婚龄同时受时代环境的影响,当政治稳定,天下太平,人们婚姻及时,国家多事之秋则婚姻不时。 2、受魏晋以来门阀观念的影响,唐代择婚特别讲究门第,上层士大夫热衷与望族大姓联姻。门第婚姻导致财婚奢婚的出现,许多士大夫为攀附名门,不惜以重金做陪门之财,而且在婚礼上十分铺张奢华,导致社会风气败坏。与此同时,某些唐人择婚不看重门第钱财,而把才德学识看作是缔结婚姻的首要条件,这是唐代存在的才婚现象。 3、唐代婚姻成立需主婚与媒妁,这与历代相同。同时受社会开放风气的影响,一些青年男女自由恋爱而成佳偶,而少数父母对此持开明态度。宫人是当时社会的一个特殊阶层,她们的婚姻以题诗红叶为媒留下了许多佳话。掠夺婚在唐边远地区某些少数民族中还存在,这是前代婚制的遗留。 4、唐代晚间举行婚礼,犹存古习。婚礼内容对古礼既有继承又有变革,六礼古习名义虽存,实际内容却多有变化。至于妇见等礼,仍承自周礼,只不过仪式繁简不同而已。 5、由于对古礼的继承创新,唐代出现了丰富多采的婚俗现象。通婚书、铺房、障车、催妆、交杯酒,撒帐等婚俗皆为前代所无。本文对各种婚俗考镜源流,对其产生的前因后果,给社会造成的影响等,都有较详细的论述。 6、唐代同姓不婚,一方面是生理方面的原因,一方面是要维持人伦关系的稳定。外姻尊卑婚姻本为法律所禁,但违禁为婚的一也不少。中表婚姻得到法律上的承认,更是蕴然成风,而且在许多文学作品中被传为佳话。由于社会历史原因,唐代收继婚确存无疑,同时,姊死而妹嫁姐夫的续亲之习在唐颇为流行。双妻并嫡本为法律所禁,但皇室自上犯禁,事实之重婚大有存在。 7、唐代婚姻观念较为开放,特别是对寡妇再蘸持开明态度。由于情感或家庭责任等方面的原因使某些女子在夫丧后矢志不嫁。男女不平等的婚姻制度产生了众多的妒妇,她们用极端的手段维护自己的利益。男子休妻多以“七出”为由,但实际情况又多有变化。也有因感情不和而协议离婚者,更有女子主动提出终结婚姻关系。所有这些,都是唐代婚姻生活中所产生的一些现象。 8、唐代上自皇室,下至民间,冥婚盛行。作为一种迷信陋俗,冥婚有其产生的原因,给社会造成了一定的影响。对此,本文都有较详细的论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