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分散风险和损失补偿是保险业独有和核心的功能,也是保险存在和发展的基石。寿险业务结构的合理化是寿险公司稳定发展的关键,也是行业得以存在和发展的根本。2012年起银保监会陆续发布保险资金运用新政策使万能险进入了高速发展阶段。在2003年监管机构允许一家银行同多家保险公司合作之后,银邮代理渠道迅速成长为国内最重要的保险销售渠道。但因其主要销售期限较短的投资型、储蓄型产品,进一步引领投资型产品爆发式增长。我国寿险业务结构也发生了转变:投资型产品的保费收入逐渐超越传统寿险成为了市场主导产品,银邮代理渠道成为寿险公司主要销售渠道,短期、趸缴险种也逐渐增多。自2016年末以来,保监会下发多份文件强调行业主基调“保险姓保”。受保监会[2017]134号文影响,2018年寿险公司开门红全面遇冷,首月保费负增长达25%左右,寿险行业内对转型升级能否使行业持续盈利、稳定发展存在质疑,因而研究寿险产品业务结构的调整方向尤为重要。寿险公司利润水平高低是衡量公司能否持续稳定经营的切实可行、易于量化的指标。因此,本文采用非均衡面板分析法,针对2012-2018年7年间51家寿险公司业务结构调整对利润率的影响进行研究。从不同类型的寿险业务结构即产品业务结构、期限业务结构和渠道业务结构三个角度出发,分析各种业务结构类型与利润率之间的关系。研究发现保障型产品、长期性业务、个人业务和个人代理渠道与利润率之间呈现显著的正相关关系,而储蓄型产品、投资型产品、短期性业务和团体业务与利润率之间呈现显著的负相关关系。这表明寿险公司的稳健发展在一定程度上可以通过优化业务结构来实现,即寿险公司业务结构调整应该以发展长期性业务、保障型产品为主,同时注重个人业务和个人代理渠道的进一步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