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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与市场对教育供求的调节也会出现失灵现象,教育领域第三种力量不以营利为目的,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轻政府的教育财政压力,克服市场力量办学可能出现的种种弊端,在更大范围内促进教育公益事业的发展。在我国目前的经济状况和法律规范下,教育领域第三种力量不仅十分薄弱,而且在其发展过程中正面临来自各个方面的阻碍,出现了许多急待解决的问题。虽然当前我国真正的捐资办学行为只占很小的比例,但是从长远来看,教育领域第三种力量的壮大必能在矫正政府与市场失灵、满足人们多样化教育需求等方面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因此,突破政府与市场的窠桕,从第三种力量这一全新的“第三维”视角来探究教育问题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与现实意义。 文章在界定教育领域第三种力量的基础上,阐述了教育领域第三种力量对教育发展的促进作用,指出了当前教育领域第三种力量发展过程中所面临的问题,探究了阻碍其发展的原因,并给出了解决问题的相应对策。全文共分为五个部分: 第一部分:教育领域第三种力量的界定。在对社会第三种力量进行介绍之后,依据我国国情,文章将教育领域第三种力量界定为非公非私、介于政府与市场之外的一种不以营利为目的而致力于教育发展的社会力量。并从办学主体、办学形式等方面对教育领域第三种力量的内涵与外延进行了阐释。 第二部分:教育领域第三种力量的作用。从揭示社会第三种力量崛起的理论依据入手,探讨了教育领域第三种力量作用存在的必然性,并在此基础上分析了教育领域第三种力量在弥补政府教育资金不足、缓解教育供求矛盾、满足多样化教育需求以及提高教育质量四个方面所起的作用。 第三部分:我国教育领域第三种力量发展的现状与问题。结合我国国情,从以下几个方面分析了当前教育领域第三种力量发展的现状与面临的问题:1.力量薄弱、教育捐资数量有限;2.将第三种力量举办的教育机构与营利性民办⑥硕士学位论文M人Sn讯’Sn正515教育机构混为一谈;3.将第三种力量举办的教育机构与政府参与举办的教育机构混为一谈;4.第三种力量的某些特定办学形式不为法律所接受。 第四部分:阻碍我国教育领域第三种力量发展的原因。通过与西方国家的比较与分析,文章指出目前教育领域第三种力量发展出现诸多问题的根源在于:1.社会第三种力量发展不充分;2.缺乏法律保障;3.政府资助欠缺;4.人们的认识存在误区。 第五部分:促进我国教育领域第三种力量发展的对策。借鉴国外的经验,针对我国的现实情形,为促进我国教育领域第三种力量的发展给出以下对策:1.大力发展社会第三种力量,鼓励教育捐赠;2.建立公益法人制度,完善相关法律法规;3.转变政府职能,正确发挥政舟作用;4.加强内外监督,健全管理体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