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本文首先从发展权提出的时代背景、发展权的确立过程阐述了发展权的由来。发展权作为一项独立的人权形式,是新旧国际政治经济秩序斗争与妥协的产物,是一种特定的历史文化现象,它经历了从权利理念的孕育到权利目标定位,再到发展权法定化的演变过程。
本文根据《发展权利宣言》的规定,阐明了发展权的基本含义,对发展权的主体、客体等内容进行了详细分析,进而提出了发展权是一项基本人权,它对于全人类人权的普遍实现具有举足轻重的价值功能。发展权是个人、民族和国家积极、自由和有意义地参与政治、经济、社会和文化的发展,并公平享有发展所带来的利益的基本权利。它既是一项个人人权,也是一项国家或民族的集体人权,作为个人人权其诉求主要指向国家,作为集体人权其主要针对整个国际社会。因此,所有国家及个人都有促进发展权实现的义务和责任。发展是全球共同关注的焦点问题,但由于国际社会国家与国家之间、一国内部地区与地区之间发展很不平衡,普遍落实发展权的实现将是整个世界所面临的共同的长期任务。本文采用了理论联系实际的研究方法,理论上提出了发展权的实现条件、分析发展权的实现障碍、探索发展权的实现途径。接着以欧盟体制内的发展权实现为范例,详细阐述了其促进个人发展权实现的社会政策、推动区域发展权的区域政策以及促进全球发展的合作与普惠政策,并汲取其精华,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就如何又好又快地推进发展权的实现提出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