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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针对我国地方行政监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运用公共管理的理论和比较分析的方法,进行了系统的研究,提出改进地方行政监察工作的对策。行政监察机关作为政府的内设监督部门,承担着监督行政部门、检查行政行为、保障行政运行和纠正偏差行为的职能。行政监察工作对促进政府职能转变,提高行政效能具有积极作用,因此,研究地方行政监察工作有很强的现实意义。
在导论中,作者对研究地方行政监察工作的背景、意义进行了论述,简述了相关研究文献,介绍了问卷调查、团体访谈和个别访谈及理论比较三种研究方法,提出了加强和改进地方行政监察工作这一观点。
第一章通过调查问卷数据、访谈和事例,对当前我国地方行政监察存在执法监察威慑力不够强,廉政监察重视程度不够,效能监察成效不够突出、查办案件力度不够大和干部队伍素质与工作发展不相适应等方面的问题作了详细分析。
第二章主要从法律制度、体制和机构设置、工作实际和队伍建设四方面解析了当前地方行政监察工作问题产生的原因。法律制度不够完善,某些条款界定不够清晰。体制和机构设置上,现行的领导体制和办公模式在某些方面制约了行政监察职能的充分发挥。职责履行过程中,针对具体的行政监察工作作了对应的原因分析。同时,对干部队伍与形势发展存在差距的主客观原因进行了探讨。
第三章针对存在的问题及其产生原因,提出了加强和改进地方行政监察工作的对策。从法制建设入手,既要贯彻落实现行法律,又要健全和完善相关的配套措施。在机构设置上,学习借鉴其他制度模式的经验,结合我国地方行政监察实际,提出实行派驻(派出)的模式,以及建立专家顾问团的新尝试。在具体工作中,要不断强化执法监察、廉政监察、效能监察和查办案件等各项职能。同时,为更好地履行政监察的职责,提出了加强队伍建设的三方面建议。
结束语部分指出,行政监察机关作为政府的内部监督机关,其工作应该围绕政府工作的重点,通过监督政府决策、执行和依法行政的各个环节,体现出执政为民。同时作者认为,在行政监察所涉及的问题中,对于领导体制和办公模式可以做进一步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