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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市场是我国证券市场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该市场的一个重要功能就是资本资源的优化配置。股票市场为我国上市公司提供了一个融资的平台,也为广大投资者提供了投资获益的投资平台。从股票市场的建立到现在,我国上市公司通过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配股或增发等形式从该市场融得大量资本金。我国上市公司是以项目的形式从股票市场上募集资金,且项目必须是被批准可以投资的项目,因此该种融资制度被学者形象地命名为“项目型股票融资制度”。项目型股票融资制度是中国在特殊转型期为符合中国市场经济发展需要而形成的分配股票市场融资资源的融资制度。该制度是我国特有的融资制度,在这种制度下上市公司是以投资项目的形式筹集资金、并管理资金且严格限制改变资金使用用途的融资制度。在这种融资制度背景下,IPO募集资金投向的项目是公司上市之后很长一段时间的重要投资项目,其将占用公司大量资源,因而其将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公司上市之后的企业价值和公司经营业绩。因而,各界十分关心IPO募集资金投向变更问题。所以,中国股票市场上特有的项目型股票融资制度就是本文研究的制度背景。在以投资项目为中心的融资制度下,我国上市公司出现了中国特有的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的问题,即我国公司IPO后一段时间内频繁地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上市公司愈来愈频繁地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的现象就是本文研究的现实背景。上市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向行为就是上市公司在公开发行股票融资后,没有按照有关承诺把募集资投资于约定的投资项目的行为。我国上市公司早在1997年就出现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现象,近年来变更行为愈来愈频繁,2001年至2005年期间上市公司在上市后三年间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的比率高达45.9%,如此频繁快速地变更募集资金投向问题已是股票市场亟待解决的热点及焦点问题之一。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先后都出台过专门文件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变更行为,由此可见监管当局相当重视上市公司募集资金投向变更这一问题。同时,国内也有不少学者从不同的角度研究募集资金投向变更问题,这为该问题的研究提供了很多新的思路。然而从公司业绩角度分析IPO募资投向变更问题的文献较少,且现有研究结论也存在分歧。基于中国证券市场特有的项目型股票融资制度和上市公司日益频繁的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的现状,本文将实证分析IPO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与公司经营业绩之间的关系,进而从公司业绩角度剖析我国上市公司频繁出现IPO募集资金投向变更的动机及影响因素。其中,本文主要研究的问题有公司上市前后经营业绩“变脸”是否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向变更的一个重要影响因素、变更募集资金投向行为会不会对公司变更后的经营业绩产生显著地影响,以及IPO募资变更后所投项目与公司主营业务的相关性能否对公司变更后的经营业绩产生显著影响等问题。本文分为文献综述、理论分析与实证分析三大板块来研究分析上述问题,具体结构安排如下:第一部分为本文的导论。导论部分主要介绍本选题的研究背景、研究意义、研究思路与方法,并简要地介绍了本文的研究内容,同时提出了本文的主要创新点。本文认为,IPO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与经营业绩的实证研究有助于识别我国上市公司变更IPO募集资金行为的真实动机及变更行为的效果。同时,还有助于监管当局完善IPO募集资金的管理及监督制度。第二部分为文献综述。这部分主要对国内外有关募集资金投向变更的文献进行梳理与评述,并从中找到本选题的切入点。鉴于国外少有对募集资金投向问题的研究,这部分重点对国内的文献进行了梳理,其中主要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投向变更的动因,影响因素,变更募集资金投向行为对公司业绩与公司资金使用效率的影响和上市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向行为的市场反应等四方面进行梳理。第三部分为理论分析。该部分对IPO募集资金投向变更行为存在的两个变更动机进行了总结。其中两个动机分别为因客观因素变化而变更募资的善意动机和为私人利益的牟利性的恶意“圈钱”变更行为动机。其后,本文回顾了信息不对称理论和委托代理理论,把这两个理论作为本文的理论基础。公司利益相关者之间存在信息不对称,信息相对较少的利益相关者关心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的变更动机及原因。同时,现代股份制企业中存在多重代理问题,公司的内部人可能为了私人利益操纵上市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第四部分为实证分析。这部分把.2001-2005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公司作为本文的研究对象,收集了样本公司上市前后、变更前后的经营业绩等指标,并提出了三个假设来分析经营业绩与IPO募集资金投向变更行为之间的关系。其中,该部分研究了上市前后经营业绩,“变脸”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向变更的影响,IPO募集资金投向变更行为及变更后募资投向对变更后公司业绩的影响。第五部分为研究结论、建议与不足。该部分先归纳并总结了本论文的研究成果,随后针对实证结果提出部分建议,最后指出本文研究的局限性及研究展望。通过实证研究,本文得到以下三个主要结论:一是我国公司上市前后经营业绩“变脸”会显著地影响IPO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上市前后业绩差异越大,公司“变脸”程度就越大,上市公司则越有可能变更IPO募集资金投向。公司上市前三年平均货币资金占总资产的比与IPO募集资金投向呈1%显著正相关,这说明公司上市前货币资金越多,公司上市后越有可能变更IPO募资投向。公司上市前现金较多,又通过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来募集资金,这表明公司IPO时可能存在为了融资而融资,并非真实需要资金。因而,IPO募资变更的上市公司并非全部是出于善意动机变更募集资金的。二是我国上市公司IPO募集资金投向变更行为与公司变更前后经营业绩变化值之间呈10%显著负相关,变更行为与公司变更前后经营业绩变化比率呈5%显著负相关。虽IPO募集资金投向变更行为与变更前后经营业绩变化之间的显著性水平不太高,整体上可以说明变更行为能改善上市公司变更后的中长期经营业绩。也就是说,从中长期来看上市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向行为的动机是善意的。三是我国上市公司IPO募资变更后所投项目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这一行为能显著影响公司变更前后经营业绩变化。这说明IPO募资投向主营业务有关的项目能改善变更后公司的经营业绩。也就是说,IPO募资变更后投向于主营业务相关的项目能改善上市公司变更后的中长期经营业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