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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社会”是马克思思想形成过程中一个非常重要的概念。近年来,随着对当代西方政治思潮的译介和研讨的深入,特别是对马克思经典著作重新解读之风的兴起,马克思的“市民社会”思想受到了我国学术界的重视。但研究的方向主要集中于从马克思文本中抽出市民社会的论述,为构建中国目前的市民社会理论提供理论依据,而很少有人从哲学革命的视角,系统地讨论马克思的市民社会思想,因而,这种研究是很不全面的。本文试图以马克思不同时期的著作为逻辑线索,挖掘马克思市民社会思想的丰富内涵,梳理出马克思市民社会思想的演变轨迹及其对唯物史观形成的影响。本文共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分析了马克思市民社会思想的两个最重要的理论来源即黑格尔的市民社会理论和费尔巴哈的人本主义。黑格尔是现代市民社会理论的第一人,他完成了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的学理分析,得出了“国家高于市民社会”的结论,在推动市民社会理论的发展上做出了特殊的贡献。黑格尔的市民社会理论直接导致了马克思市民社会思想的产生。费尔巴哈的人本主义立场为马克思批判黑格尔市民社会理论提供了一个平台,因而成为马克思市民社会思想的另一个重要来源。第二部分是本文的重点,紧扣马克思从《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到《德意志意识形态》期间思想的发展,梳理了马克思市民社会思想的演变发展轨迹。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中,马克思提出了市民社会决定国家的理论原则,并得出了市民社会与国家彻底分离的结论。马克思认为,黑格尔想依靠国家来调解市民社会中物质利益冲突的方法是一种梦想。在《论犹太人问题》中,马克思区分了政治解放和宗教解放,认为要克服市民社会,恢复人性,只有依靠现实的人即在市民社会内感性活动的人来完成人类解放。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中,马克思找到了无产阶级来克服市民社会的人的自我异化状态,担当实现人类解放的历史使命。在对市民社会进行法哲学批判的基础上,马克思转而从政治经济学角度剖析市民社会。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马克思重点论述了市民社会内容的核心:异化劳动,把握到了物质生产决定政治生活、精神生活和社会生活。在《神圣家族》中,马克思把物质生产劳动看做历史的发源地,深化了对市民社会的认识。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明确地把市民社会理解为受生产力制约同时又制约生产力的交往形式,即生产关系;而且是指一切物质交往关系,即生产关系的总和。实际上在这里已把生产关系的总和理解为经济基础了。与此同时,马克思还明确区分了市民社会和资产阶级社会。第三部分主要阐明了马克思市民社会思想在唯物史观形成和发展中的作用即市民社会是马克思走向唯物史观的桥梁和中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