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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十年代以前,中国人的隐私观念几乎为零,九十年代以后,在呼唤个体权利的浪潮中,隐私权随风飘来。在历经五千年磨灭人性的封建桎梏和文革十年造成的心灵伤痕后,渴求个陛解放的中国人把这个舶来品视为治愈民族创痛的良药。隐私权包含的自由与尊严的价值追求成就了呐喊人权至上的中国人的梦想,成为他们主张个体权利的重要内容。尽管在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中,隐私权的保护仍然寄生于名誉权的外衣之下,但隐私权的观念已是街知巷闻,深入人心。从目前立法和司法实践的发展趋势来看,隐私权独立的法律地位必将逐步得以确认。现阶段,我国立法和司法工作所面临的最大问题就是如何对隐私权进行合理的保护。为此,我们同其它国家一样必须解决隐私权保护领域的传统难题,如隐私权保护与知情权的协调与完善、监护权与隐私权保护的权利冲突、配偶权与隐私权保护的权利冲突、雇主管理权与雇工隐私权保护的权利冲突等内容。同时,随着时代的变迁和科学技术的发展,隐私权保护领域出现的一系列新问题,如高科技对个人隐私权的冲击、公共安全对隐私权保护的权利限制、公共卫生与隐私权保护的矛盾、公共场合的隐私权保护等问题在现代社会环境下也需要以全新的视角去面对和解决。 本文从法律实务的角度出发,着重探讨隐私权的保护与限制的相关问题,旨在解决隐私权保护实践中出现的权利冲突与矛盾,并就此对我国隐私权法律制度的构建提出自己的一些意见。 本文除引言外,分为三个部分: 第一部分 隐私权概述 简要说明隐私权的起源、发展,综合隐私权概念的各家之言,从中概括出他们的相同之处,以此引导出隐私权的主体、客体、权能内容等基本特征以及隐私权保护对我国的现实意义。1890年美国私法学者首次提出了“隐私权”的概念,通过一系列判例和学说的支持,隐私权的法律地位最终得以在美国确立,并从20世纪开始得到了世界范围内的发展。随着时代的发展,隐私已经成为现代社会中人不可或缺的精神要素,在此时加强和完善隐私权的立法和保护措施,对我国精神和物质文明的进步具有极大的现实意义。 简要说明各国隐私权法律保护概况,包括德国、法国、日本等大陆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