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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当今社会,伴随着信息技术、互联网技术的发展,个人信息处理技术也日益先进强大,这使得人们的生活、交易、公共管理等各方面越来越方便、快捷的同时,个人信息安全也受到各种机构的冲击和侵扰。借鉴世界各国在这方面的经验教训,对个人信息进行立法保护刻不容缓。本文分为五个部分对我国个人信息的立法保护问题进行了讨论。第一部分是引言,通过回顾个人信息处理技术的历史发展,提出现今个人信息保护问题的紧迫性以及我国在这方面的立法缺失。第二部分对个人信息的相关概念、特征、法律属性进行分析,讨论对个人信息进行法律保护的社会需求的争议,并提出立法的难点。第三部分对个人信息保护的利益冲突衡平进行了探讨,得出个人信息保护的立法宗旨;以OECD指南为例讨论个人信息权保护的基本原则,并分析信息主体对其个人信息所拥有的权利——个人信息权。第四部分根据我国个人信息保护的制度现状,借鉴国外立法例,就我国个人信息保护模式、监督管理机构、司法救济以及个人信息跨境流通四个方面提出建议。第五部分是结语,再次提出我国应尽快对个人信息保护进行立法,以保护个人权利,促进信息资源的开放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