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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观史今,戏仿作品历史悠久,然而中国古代的传统权利观念极端弱化,导致了戏仿作品至今都未能成为我国著作权法的保护对象。随着网络的发展和科学技术的进步,近代戏仿作品越来越多地呈现在人们面前。2006年,《一个馒头引发的血案》这一视频短片的出现备受关注,其中涉及的合理使用制度及其是否侵犯了电影《无极》著作权问题成为法律界讨论的焦点。本文试图在现有的法律大框架下,对戏仿作品的性质等进行分析,并结合国内外司法实践,将戏仿作品纳入法律保护的范围。本文以《馒头》案为引,首先介绍了戏仿的定义、特征以及分类。通过对戏仿本身性质及特点的明析为后文研究戏仿是否侵权问题奠定了理论基础。其次,论述了戏仿存在的合法性基础。从戏仿存在的社会基础与理论基础两方面进行讨论,力图从不同视角为戏仿的合法性提供依据。再次,笔者介绍了国外对戏仿作品的保护现状并对其进行评价。分别从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两方面予以介绍,并通过对以美国、英国为代表的英美法系以及以德国、法国为例的大陆法系进行比较分析了国外对戏仿作品保护的现状及对我国的启示。最后,笔者论述了我国对戏仿作品的保护现状以及应当采取的对策。分析出其具有三个缺陷,然后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即借鉴美国版权法关于合理使用的四个标准,针对戏仿的特殊性,提出针对戏仿作品的合理使用条件,进而解决戏仿作品是否侵犯原作著作权的问题。笔者在写作过程中综合运用文献研究法、定性分析法、功能分析法以及描述性研究法等论文写作方法对戏仿现象进行综合分析,最终提出将戏仿确立为我国著作权法保护客体的立法建议并重新界定了合理使用对于戏仿作品的适用条件,从而将戏仿作品纳入我国法律的保护范围,为戏仿作品的合法存在提供法律保护基础,以此推动我国文化的发展与艺术的传播,同时使戏仿成为人们自由表达思想的有效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