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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移民”问题一直是教育领域的热点话题。“移民”考生以我国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制度规避者的角色而饱受争议。高等教育招生考试环节中如何规制“移民”考生,也一直是让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各个招考单位“费思量”的问题。一般认为,“高考移民”是高等教育的招生与管理工作一个必须革除的“毒瘤”。但“高考移民”现象背后所隐藏着深层次的教育平等权及其实现问题。本文所要研究的重点是探求“高考移民”现象背后的深层次制度成因,并找寻到制度化的解决路径。 具体而言,本文正文共分为四章,每一章的内容如下: 第一章是教育平等权及其价值功效。在这一章中,本文首先对教育平等权的内涵进行了分析与梳理,并认为教育平等权按照罗尔斯《正义论》中对于正义原则的论述应该被分为“平等原则”与“差别原则”两个维度,第一个维度重在考生的同等对待,第二种情况重在对弱势考生的倾斜保护。其次,本文从社会心理安抚、“分配正义”的实现与人权保障三个层面对教育平等权的价值功能进行了分析。 第二章是“高考移民”事件中教育平等权缺失的具体表现。在这一章,本文从三个方面论述了教育平等权在“高考移民”事件中的缺失表现。首先,“高考移民”所直观反映的是高考招录名额配置比例过低地区考生的教育平等权保障不足问题;其次,“移民”考生之间挤占了“移入”地区的考生之竞争机会,侵犯了他们对于竞争机会的信赖利益;最后,“移民”考生自身也因为巨大人力、物力成本的投入和潜在的被发现风险而为教育平等权实现付出巨大的机会成本。 第三章是“高考移民”现象的制度成因分析。本文认为引发“高考移民”问题的制度性原因主要有三点。首先,我国长期实行的户籍制度与社会资源分配制度相联动的社会管理模式,限制了考生的自由选择权;其次,我国优质教育资源的区域性分配不均,造成了考生竞争环境的区域化差异;再次,人才晋升机制的单一化,加重了高考的社会价值承载能力。 第四章是“高考移民”现象下教育平等权的实现路径问题。在这一章,本文认为教育平等权的实现应该从教育资源的倾斜性配置、高等院校招考制度的改进、严格现行户籍管理制度、尝试教育平等权保障的司法审查四个方面着手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