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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民事侵权行为是一种特殊的侵权行为,由此引起的诉讼存在着举证困难和举证责任分配的难题,进行这个领域的研究对改变目前我国环境民事侵权诉讼的混乱状况有重要意义。环境民事侵权责任以无过错为一般归责原则。如何预置相应的举证责任分配规则,通过决定败诉风险的承担者,将利益和不利益在双方当事人之间做有效且合理的分配,以确实保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是保护环境民事权利的关键所在。环境民事诉讼从保护原告人的利益出发,需要为受害人特别设定证明标准,该标准并非民事证据法上的一般盖然性,而应当是低于民事证据法上的一般盖然性的特殊标准。
笔者将视角集中于环境侵权民事诉讼的举证责任问题上,结合国内外有关理论与实践,着重研究了以下几个问题:一是环境民事侵权的定义及其特点,二是民事侵权诉讼举证责任分配理论,三是环境民事侵权诉讼中举证责任理论及其分配,四是我国的环境民事诉讼举证责任理论与立法的改进与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