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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设计学是以城市学、城市规划学、景观学、建筑学、生态科学等学科为基础,以城市形态和空间秩序、景观和意象、社会生活场所等为研究对象的关于城市空间形体环境的学科。在城市设计过程中,从人的角度出发,注重场所感,注重城市空间环境景观的美学效应和艺术水平,在理性分析的基础上,对各种层次形态环境进行创造性的设计,其实施运作充满了公共利益与私人利益之间的协调与整合,是一个连续复杂的动态决策过程,表征城市动态演进及发展的过程,是不断完善优化的设计过程。 城市环境整治是以环境科学、环境工程为理论基础,以环境污染治理为目标的学科体系,是在城市建设发展过程中,针对现有的环境问题和需要更新改善的城市环境,以城市物质环境整治更新为内容,改善城市环境质量的过程,环境整治实施过程中,要求达到一定的目标和技术标准,注重项目的目的性和结果,是一种目标取向的工程技术设计。 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是城市设计与城市环境整治两大体系的学术及实施过程中的交叉融合部分,是中观或微观层面的城市设计与城市环境整治的有机结合。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并不具备独立的研究体系,而是遵循城市规划及城市总体设计的原则,运用城市设计的方法及手段,进行用地布局调整,完善基础设施及公共设施建设,整治城市环境污染、改善城市投资环境,推动城市社会经济整体发展。 本文以延安市延河南岸环境综合整治项目为例,进行实证研究,其环境综合整治的内容包括:水环境、建筑环境、村民居住坏境、基础设施改造等多个突出的城市环境问题,提出以人为本、因地制宜、三个效益统一、可持续发展的综合整治原则,以城市设计的手段,以环境质量和指标为基准,确定基于城市整体发展的环境综合整治目标,认为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的研究内容应包括:①建立“社会——经济——环境——生态”的综合整治模式;②建立完善的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机制;③城市设计的理论、方法与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的目标、工程技术设计相结合;④建立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的协调机制:⑤完善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的制度措施。在环境整治与改善的同时,注重经济功能和社会效益,注重城市的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