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自上世纪九十年代开始,物业管理作为一种新兴的行业在我国内地迅速兴起。与此同时,物业纠纷案件的数量也显著增多,尤其是由于物业管理公司没有合理履行安保义务造成业主人身财产损失从而承担安保责任的案件尤为引人关注。由于这类案件涉及法律关系复杂、法律规定欠缺等原因,对物业管理中的安保责任的来源、责任构成,承担方式等问题在司法实践中存在争论。在这种情况下,加强对物业管理中的安保责任的研究和探讨显得十分必要。本文从目前我国物业管理行为入手,采取比较分析法、实证分析法等研究方法结合国外相关国家的立法与司法经验,研究了物业管理中的安全保障义务的法律性质与内容,明晰了物业管理者违反安全保障义务时应承担的责任。并在理论研究的基础上对我国物业管理公司如何加强安全保卫工作提出了相关建议。本文除引言与结语外,共有四章组成。本文第一章论述了物业管理中的安保义务的来源。本文认为安保责任来源于安保义务,安保义务是安保责任的基础。因此,在论述安保责任之前有必要对安保义务的来源和内容进行分析。本章归纳了物业管理中的安保义务的五种法理来源即:信赖关系理论、社会责任理论、危险控制理论、社会成本理论、获利报偿理论五种。同时就安保义务在国内外的立法体现以及主要内容进行了说明。本文第二章论述了物业管理中的安保责任的法律性质。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之间首先是一种合同关系,故保安责任的性质也主要是合同责任,但因未尽设施设备方面的保安义务致业主受损害时也应承担侵权责任,此时存在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的竞合。本文第三章论述了物业管理中的安保责任的构成要件、抗辩事由以及在涉及第三人侵权时如何认定和承担责任。本文认为安保责任由损害事实、不当行为、过错和因果关系构成。抗辩事由主要有正当理由、不可抗力和受害人过错。鉴于第三人侵权的责任认定和承担有其特殊性,本章将设专节进行论述。本文第四章由理论回归实践,对于我国两岸三地的物业安保业进行了对比研究,并对我国内地物业安保业目前存在的一些问题进行了分析,提出了一些改进措施,希望能抛砖引玉,进一步完善我国目前的物业安保业。